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除正常业务关系外,公司聘任的评估机构及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标的资产之间均无其他关联关系,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开、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的受让方为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保持独立性且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4、本次关联担保系公司出售原全资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实质为公司根据已签署的担保合同继续履行相关的担保义务,原担保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交易条件已要求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付细军、曲咏海、张树军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