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结论性意见,相关援引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援引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援引其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周波兴 秦伟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