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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8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8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及光伏行业市场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份额,公司拟对现有的募投项目予以调整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230,76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12,999,983.00元,减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91,617,907.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月6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7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73,161.7935,000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50,00012
补充流动资金126,000126,000
募集资金合计249,161.79161,012

截至2021年7月27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61,01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为88,753.4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部分)。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及光伏行业市场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份额。公司拟变更“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0.07%。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由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原建设期12个月,项目总投资107,000万元。截至2021年7月27日,原募投项目目前投入募集资金1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0,063.5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部分)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2020年1月,公司启动投资“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原计划通过公司持有的叠瓦相关技术成果和专利,加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叠瓦组件业务,进一步开拓叠瓦产品的国内外市场份额,优化公司组件产品结构,通过差异化竞争,降低海外市场同质化竞争的风险。2020年3月,公司在合肥肥东县启动投资建设60GW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目标定位于“210mm”新型组件产品,并全面兼容“210mm”以下尺寸,以兼顾现有产品并填补未来大尺寸产品供应缺口。2021年1月,随着公司在合肥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投资建设的60GW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的实施落地,为更好的发挥和实现公司先进光伏组件制造基地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公司将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合肥市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2021年以来,随着大尺寸组件成本逐步下降以及效率大幅改善,单GW设备投资强度下降明显,相比叠瓦组件投资量更小,投资性价比较高。同时,大尺寸组件经过光伏行业一年来的全力推广,市场接受度较高,在部分市场上与叠瓦组件原目标市场产生有一定重叠。因此,公司经过详细讨论,计划集中资源将合肥组件大基地项目在技术选型上集中为大尺寸组件,一方面可以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另一方面降低物料采购的SKU,降低库存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的复杂度,可以做到更好的成本控制。鉴于市场环境变化及大尺寸组件行业发展趋势,为更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份额,公司拟终止实施“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实施主体仍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定于安徽省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区,通过租用工业厂房及其配套仓库等建设实施本项目。本次一期工程租用主厂房、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固废仓库、办公楼等,总计建筑面积约33万平米,购置全自动光伏组件(30条线)生产设备、仪器等807台(套),并配备相应动力辅助设施。

本次一期工程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5GW大尺寸组件的生产能力。

“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总投资210,0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46,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4,031万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本项目资本性支出,其他部分通过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解决。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目前已经进入建设期。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高效大尺寸组件发展前景广阔

国家发改委在2016年底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预测在未来五年内中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新增投资将达到2.5万亿元,其中各类光伏发电投资约1万亿元。太阳能光伏产品制造业具有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

当前,虽然光伏行业优质产能严重不足,尤其光伏组件制造业的整体智能化水平仍然偏低,成本较高,常规的组件封装技术已无法满足当今的行业需求,大尺寸高效组件已成为趋势,需要通过高效组件技术增效提质、降低成本。大尺寸硅片在电池、组件端的应用,通过提升组件单位面积电池覆盖面积来提升组件发电效率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531新政”后行业降本需求愈加急迫,企业对高效组件的研究、投入及掌握程度逐步提升,均已具备一定量产能力。测算显示,60片组件的功率每提高15W,普通电站、山地电站、水面电站BOS成本分别可节省0.09元/W、0.11元/W、0.135元/W。据此假设普通电站所用组件功率每增加5W,系统投资下降0.03元/W,以此叠加,半片、MBB等高效组件技术5-20W的功率提升可使系统投资下降0.03-0.12元/W。

数据表明,由于前几年硅片尺寸的不断变大,高效组件封装技术虽然相对成熟但所对应使用的电池尺寸却未能确定,未来几年可满足生产大尺寸电池片(166mm-210mm)的组件产能的需求巨大,而当前大尺寸组件市场占有率还不及1%,而这给本次项目的实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具体如下图所示:

2、依托合肥组件基地规模优势,有效降低组件生产成本

根据目前最新的组件环节规模优势分析,组件单环节单体规模超过10-15GW后规模优势将不太明显,但往下成指数级下降,而合肥协鑫集成组件项目充分利用规模优势的临界点,单体规模15GW,获得规模化后最低的成本优势;同时通过选择大尺寸组件设备选型,提高单机年产量,降低组件制造成本和每瓦设备折旧,因此,可以实现单环节制造成本方面比现有主流的组件制造环节加工成本降低48%。与此同时,由于项目选址的优势,可大幅降低组件制造中核心辅材的进项物流成本,配合协鑫合肥组件项目所配套建立的JIT仓储库存管理,可进一步降低组件综合制造成本,相比现阶段行业主流制造基地,综合成本可低65%。如下图所示:

3、市场优势

(1)竞争市场的变化,将会为组件业务创造条件:目前市场进入整合期,一线厂商市场份额扩大,一方面通过外部代工模式扩大市场占有率(对存量组件的利用),另外一方面通过新增产能扩大影响,但规模受到以下因素影响:a)一线厂商仍处在恢复期,自身现金流仍然短缺,融资能力有限;b)组件的账期对新增产能形成限制,资金需求大,扩大规模有限。

(2)市场金融深化对组件业务产生积极影响:光伏市场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更多场外资金的进入,光伏市场进入金融深化阶段,融资便利性,更强调产品品牌及品质;权益资金的进入,更注重发电量的保证,对产品的要求将使得二三线组件厂退出市场或沦为代工厂。

(3)进入时机将会使得组件业务具有竞争力:设备投资成本目前已经实现国产化,购买成本处于市场较低水平;自动化大幅提升,人员需求大幅减少;新技术应用,如超大组件、MBB 组件及高密度组件的开发更是极大程度减少电站建设成本。

4、基地建设优势

本项目位于合肥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建设选址具有一定优势。合肥作为备考科教之城,人才供应充足,相比江苏、浙江,劳动力成本可低30%,发达的出港物流-巢湖-长江-洋山/宁波港。另外,合肥拥有国内领先的光伏产业链基础。现有的凤阳、合肥、蚌埠的光伏玻璃供应可为本项目提供原材料保障。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预测的项目营业收入实现情况、发生的成本费用情况,以及对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提高的预期,进行项目成本费用及利润的推算分析,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年营业收入902,619万元,销售利润率11.3%,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4%,投资回收期6.28年。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

四、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助于加快提高公司大尺寸组件产能,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

规划。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建设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是基于市场环境及行业变化做出的及时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快速提升公司大尺寸组件产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调整符合协鑫集成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调整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协鑫集成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于“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5、《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5GW 组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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