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2021半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2021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1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累计和2021半年度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查验,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李方、赵大勇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