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申请银行承兑敞口授信变更担保方式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变更银行承兑敞口授信担保方式的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银行承兑敞口授信变更抵押物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申请银行承兑敞口授信变更质押物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在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金鼎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敞口授信6922万元,其中4322万元由公司子公司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自有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2600万元由子公司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申请敞口授信6000万元,以控股股东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授信额度及授信银行不变的情况下,拟对上述授信事项的担保方式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授信银行 |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金鼎支行 | |
授信额度 | 4322万元 | |
担保方式 | 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自有部分不动产 | 公司自有部分不动产 |
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授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
授信额度 | 6000万元 | |
担保方式 | 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 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自有部分不动产 |
本次申请银行承兑敞口授信变更担保方式的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