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3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20]1645号”文《关于同意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334股,发行价格30.72元/股,共计募集资金1,024,000,020.4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27,753,054.1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20)6796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止2021年0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486,058,539.90元。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为19,245,254.66元。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投入总金额229,486,957.8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21,400,000.00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序号 | 项 目 | 金 额 | 其中: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募投项目本期投入 | 募投项目 先期投入或置换 | ||||
一 | 募集资金净额 | 927,753,054.12 | - | - | - |
二 | 募集资金使用 | 229,486,957.80 | 19,245,254.66 | 33,284,487.92 | 221,400,000.00 |
其中: 1、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 | 57,509,512.74 | 17,012,564.00 | 26,783,273.74 | 71,400,000.00 | |
2、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10,417,445.06 | 2,232,690.66 | 8184754.40 | 150,000,000.00 | |
3、深圳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 | |
4、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00.00 | - | 80,000,000.00 | - |
5、超募资金 | 81,560,000.00 | - | 81,560,000.00 | - | |
三 | 结余取出 | - | - | - | - |
四 | 利息收入 | 9,213,453.15 | - | - | - |
五 | 手续费支出 | 21,009.57 | - | - | - |
六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486,058,539.90 | - | - | - |
注:上表中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海晨综保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综保”)、东方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晨”)、东方证券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兴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分别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放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募集资金项目 | 存放金额 |
1 |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32250199763600002523 | 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 | 129,000,000.00 |
2 | 安徽海晨综保物流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 | 12082301040020581 | 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258,570,800.00 |
3 | 深圳市前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 337040100100259201 | 深圳研发中心项目 | 148,292,300.00 |
4 |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519038206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00.00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苏州分行 | 10603 | |||
5 |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 337040100100328872 | 超募资金 | 271,889,954.12 |
合 计 | - | - | 927,753,054.12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金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32250199763600002523 | 305387.46 | 银行活期存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 | 1208 2301 0400 2058 1 | 1019306.54 | 银行活期存款 |
12082341600004361 | 50,000,000.00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
12082341100003160 | 50,000,000.00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 337040100100259201 | 108,121.66 | 银行活期存款 |
337040100200172948 | 1,837,651.00 | 银行7天通知存款 | |
337040100200176306 | 149,000,000.00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551903820610603 | 961.51 | 银行活期存款 |
55190382068200020 | 40,000,000.00 | 银行大额存单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 337040100100328872 | 100,289.91 | 银行活期存款 |
337040100200172829 | 2,686,821.82 | 银行7天通知存款 | |
337040100200176419 | 191,000,000.00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
合 计 | 486,058,539.90 |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规定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156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额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8,15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2,14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8,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92,775.3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24.5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948.7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 | 否 | 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 | 12,900.00 | 12,900.00 | 1,701.26 | 5,750.95 | 44.5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否 | 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25,857.08 | 25,857.08 | 223.27 | 1,041.74 | 4.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深圳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深圳研发中心项目 | 14,829.23 | 14,829.23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8,000.00 | 66.6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5,586.31 | 65,586.31 | 1,924.53 | 14,792.70 | 22.55%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156.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8,156.00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65,586.31 | 65,586.31 | 1,924.53 | 22,948.7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期均为2年。截至2021年6月30日仍在建设期,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由于募投项目尚未建成,暂不能确定是否达到预计收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2,775,31万元,超募资金为27,189.00万元。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156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额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8,15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循环购买结构性存款38,2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结构性存款19,100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中的深圳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子公司深圳市海晨物流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对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安徽海晨综保物流有限公司增资25,857.08万元,对变更后的深圳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前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14,829.2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0年8月25日,本公司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累计投入2,678.33万元;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累计投入650.12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3,328.45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已经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6934号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2,14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86,05.85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活期存款及银行7天通知存款605.85万元,购买银行大额存单4,000.00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4,4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额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结构性存款138,000万元,未到期结构性存款4,4000万元,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大额存单4,000万元,未到期银行大额存单4,0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156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8,15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