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1-040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9,300.7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47号《关于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181,8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999,95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771,869.63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8,228,084.37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所”)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5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区支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宜宾巨星屏边种猪场项目 | 50,355.47 | 44,000.00 |
2 | 古蔺巨星石宝种猪场项目 | 21,103.75 | 18,000.00 |
3 | 古蔺巨星皇华种猪场项目 | 14,008.37 | 12,000.00 |
4 | 平塘巨星更打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 | 18,105.59 | 15,000.00 |
5 | 雅安巨星三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 | 21,359.33 | 18,000.00 |
6 | 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 | 192,075.84 | 173,0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宜宾巨星屏边种猪场项目 | 50,355.47 | 0.00 |
2 | 古蔺巨星石宝种猪场项目 | 21,103.75 | 10,000.00 |
3 | 古蔺巨星皇华种猪场项目 | 14,008.37 | 6,000.00 |
4 | 平塘巨星更打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 | 18,105.59 | 0.00 |
5 | 雅安巨星三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 | 21,359.33 | 0.00 |
6 | 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 | 192,075.84 | 24,822.8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1 | 宜宾巨星屏边种猪场项目 | 0.00 | 364.45 | 0.00 |
2 | 古蔺巨星石宝种猪场项目 | 10,000.00 | 2,431.67 | 2,431.67 |
3 | 古蔺巨星皇华种猪场项目 | 6,000.00 | 2,949.79 | 2,949.79 |
4 | 平塘巨星更打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 | 0.00 | 303.17 | 0.00 |
5 | 雅安巨星三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 | 0.00 | 373.49 | 0.00 |
6 | 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 | 24,822.81 | 13,919.30 | 13,919.30 |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