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子公司重庆三大伟业制药有限公司实施增资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有利于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挖掘企业内部成长的原动力,提升治理水平与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陈洁、罗进、邹殿新、黄伟德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