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其中董事何青、向东、许文龙、毕克、李晓东、赵会兵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西安分部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公司对该募投项目重新进行论证。经论证,公司认为“西安分部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截止目前,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认为目前尚不是该募投项目投入的最佳时机。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暂缓实施该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并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并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