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向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定向转让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电集团”)出具的《关于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优化股权结构,稳妥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无线电集团于2021年7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开发区控股”)定向转让公司股票3,372.59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线电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广州开发区控股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无线电集团 | 大宗交易 | 2021年7月26日 | 9.90 | 3,372.5915 | 1.36 |
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 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 |||
住 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7月26日 | |||
股票简称 | 广电运通 | 股票代码 | 002152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 3,372.5915 | 1.36 | |||
合 计 | 3,372.5915 | 1.36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27,577.0169 | 51.37 | 124,204.4254 | 50.0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7,577.0169 | 51.37 | 124,204.4254 | 5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后,无线电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4,204.4254万股,持股比例为50.0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