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德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别提示:
回售申报期: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一、 本次回售的公告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4日、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本次回售的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利德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关于利德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关于利德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提示 “利德转债”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利德转债”。
二、本次回售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利德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1年7月23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通知书》,“利德转债”本次合
计回售申报数量为0张,公司无须办理向持有人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业务已办理完毕。未回售的“利德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本结构等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通知书》。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