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7月23日,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毛立平先生所持有的公司3,113,563股限售流通股解除司法冻结。根据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0106执19302号】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送达回证》,公司股东毛立平先生所持有3,113,563股限售流通股已全数解除冻结。
一、毛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解除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毛立平 |
本次解冻股份 | 3,113,563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0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96% |
解冻时间 | 2021年7月21日 |
持股数量 | 3,113,563股 |
持股比例 | 2.96%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 0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 |
二、本次解除冻结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冻结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解江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白莹女士、北京博健和创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健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毛立平先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喜天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35,519,9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3.78%;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被冻结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