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有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80,21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34%;
2、本次有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6月23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及股本变动情况
2009年8月6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2010年5月6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核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0]575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10年5月28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61,7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其中: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4,000,000股,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 股,上海世讯会展服务有限公司10,000,000 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股,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700,000股,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000,000股。上述股份已于2010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89,148,000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限售期满上市流通日为 2011年6月23日,锁定期为12个月。
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11年6月3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75,892,400股,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6名特定投资者合计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相应增加为80,210,000股。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2010年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上海世讯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即2010年6月23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经核查,上述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各自的锁定承诺,所持限售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回购的情况。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6月23日。
2、本次非公开发行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80,21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34%;
3、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非公开发行 转增后持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
序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 有的限售 数量占公司总 上市流通数 备注号 (股) 股份(股) 股本的比例 量
(%)
1 华宝信托有 18,200,000 4.84 18,200,000
限责任公司 14,000,000
江苏瑞华投 13,000,0002 资发展有限 10,000,000 13,000,000 3.46 13,000,000 股处于冻结
公司 状态
上海世讯会
3 展服务有限 10,000,000 13,000,000 3.46 13,000,000
公司
4 中信证券股 10,000,000 13,000,000 3.46 13,000,000
份有限公司
5 东海证券有 9,700,000 12,610,000 3.35 12,610,000
限责任公司
6 常州投资集 10,400,000 2.77 10,400,000
团有限公司 8,000,000
合 计 61,700,000 80,210,000 21.34 80,210,000
四、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 本次变动(股) 本次限售股份
股份类型 市流通前 上市流通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202,179,059 80,210,000 121,969,059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6,010,000 36,010,000 03.其它内资持股 166,169,059 44,200,000 121,969,059其中:境内非国有法
人持股 44,200,000 44,200,000 0
境内自然人持
股 121,969,059 121,969,059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5.高管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173,713,341 80,210,000 253,923,3411.人民币普通股 173,713,341 80,210,000 253,923,3412.境内上市的外资
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
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375,892,400 80,210,000 80,210,000 375,892,4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止本意见书出具日,参与众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的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特定投资者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和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众和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 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