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免去和重新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陈曦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免去陈曦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免职后,陈曦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为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曦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其辞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永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附:陈永亮先生简历陈永亮,男,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律师、团支部书记、多家企业法律顾问;2012年2月至2021年7月13日,任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1年7月9日,任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2月至今,任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1月30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陈永亮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实际控制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信息披露日前一日,福石资产持有公司111,304,146股表决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3.2.4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