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326号)的核准,天能重工获准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截至2020年10月27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00,000,000.00元。扣除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增值税)人民币9,600,000.00元后,所募集资金人民币690,400,000.00元均已汇入天能重工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45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及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交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设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 | 备注 |
1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 69050078801900001052 | 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项目 | 本次销户 |
2 | 交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 372005585013000770940 | 德州新天能赵虎镇二期50MW风电场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资金项目 | 已于2021年6月25日销户 | |
3 | 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 69050078801700001053 | 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项目 | 本次销户 |
4 | 交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 372005585013000771686 | 德州新天能赵虎镇二期50MW风电场项目 | 已于2021年6月25日销户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将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297,008.84元、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4,913.59元全部转入基本账户,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银行账户管理,公司及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相关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