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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6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1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永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董事会的规定,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郝世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担任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郝世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独立董事刘艺先生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已满六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将离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担任的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职务,离任后刘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吴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意提名陶剑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郝世明先生和刘艺先生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兆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广东兆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存续,同时新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公司本部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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