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在公司一号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张明燕女士、赵康僆先生及孙庆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参加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