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进展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2021年4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5号,下称《关注函》)、《关于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181号,下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3月3日前、2021年 4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对《关注函》所提事项和问题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与相关方的沟通,对深交所关注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关注函的回复并收到深交所的反馈意见,目前公司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由于反馈意见的内容较多,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计划延期至2021年8月6日回复《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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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