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医药”)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参与设立上海上实生物医药创新转化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参与设立上海上实生物医药创新转化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期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67号)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变更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作为于香港上市的境内公司,须在香港当地聘任一位联席公司秘书,代表本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
公司原联席公司秘书梁雪颖女士因个人工作变动,将于7月底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职务。梁雪颖女士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请辞而需要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注意之事项。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委任梁瑞冰女士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该委任自通过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梁瑞冰女士现于香港秘书公司任职,拥有逾15年专业公司秘书行业经验,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员,符合联席公司秘书任职要求。公司另一位联席公司秘书不做变动,仍由陈津竹女士担任。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