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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股份: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4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充分调动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经济效益进一步健康快速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包括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监事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

专职监事是指由股东推荐,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专职从事监事工作,不在其所在企业担任其他行政职务或者其他岗位工作的监事。专职监事包括专职的监事会主席。

兼职监事是指由股东推荐,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或者按照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

兼职从事监事工作,且在其所在企业担任其他行政职务或者其他岗位工作的监事。兼职监事包括:兼职的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

第三条监事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建立业绩考核激励机制,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监事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薪酬水平与工作业绩挂钩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激励机制与公司市值相结合原则;

(四)坚持绩效考核指标与经济效益目标相结合原则;

(五)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六)坚持薪酬激励体系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七)坚持薪酬标准实行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股东大会负责审议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监事会负责组织制定监事薪酬管理制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于涉及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事项,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监事会负责制定监事薪酬方案。监事薪酬方案包括薪酬绩效的考核目标、内容、标准与奖惩措施等。监事会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上市公司有关薪酬管理方式,制定和修订监事薪酬方案,分别提交股东大会和职工代

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事的绩效考核工作。监事会应当对监事的日常工作、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并作出监事绩效考核结果和监事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监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监事的绩效考核评价具体工作,研究和拟定监事绩效考核办法,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内容,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对考核指标进行考评量化,进一步完善监事绩效考核体系。

第七条监事会办公室是监事绩效考核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定和修订监事薪酬管理制度草案,报经监事会审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涉及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事项,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

(二)拟定监事薪酬方案,报经监事会审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涉及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事项,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

(三)根据监事的履职情况,组织绩效考评小组依据本制度和监事薪酬方案对监事的绩效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绩效考核初步意见,报经监事会审查与确定;

(四)落实和执行经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监事薪酬方案;

(五)负责监事绩效考核结果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三章薪酬构成、标准与支付第八条年薪与津贴主要指货币收入。为了客观反映监事付出的劳动和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有效激励监事积极参与决策监督,对于专职监事发放年薪;对于兼职监事发放津贴。凡在公司领取工资薪金的监事不得再领取本制度规定的津贴。

监事的年薪或津贴收入均为税前收入,并由公司按照所发放年薪或津贴,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行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监事其他非薪金范围的待遇,包括职务待遇、劳动保护待遇、福利性待遇、社会保险待遇等分别按照其所在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监事的薪酬结构。

(一)年薪工资制。年薪工资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组成。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监事薪酬方案执行。

(二)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由动态结构工资组成。按照所在企业的工资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根据监事的工作性质、任务,以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情况,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其构成及标准如下:

(一)专职监事薪酬结构:

专职监事(监事会主席)实行年薪工资制。

1、岗位系数。可参照董事长岗位系数标准制定。岗位系数设置为0.75~0.95范围。注:董事长的岗位系数设置为1。

2、收入构成。收入总额=年薪总额+专项奖励=固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专项奖励。

⑴固定基本年薪标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发放标准计算。固定基本年薪按月固定发放。

⑵绩效年薪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经营目标和监事薪酬方案进行计算确定。绩效年薪按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计发。

绩效年薪基数=当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额×绩效年薪规定的计提比率。

绩效年薪标准=绩效年薪基数×岗位系数。

应发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标准×绩效年薪考核系数。

⑶专项奖励。专项奖励是指绩效奖励之外的其他专项的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和标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兼职监事薪酬结构:

兼职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实行结构工资制。

1、动态结构工资。按照其所在企业的相关绩效考核与工资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2、监事津贴。兼职监事参与监事会工作的津贴,按照

每人每月2,500元(每年3万元)发放。

第十一条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专职监事(监事会主席)应当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绩效考核情况计算并予以发放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

兼职监事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改选包括任期间的免职(或解除)和退休原因的离任。

第十二条监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所在企业可以不予发放或部分发放年度绩效年薪以及监事津贴:

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因严重失职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财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

4、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专职监事的年度绩效年薪可以采取年终预发方式,应按照年度财务报表实际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情况(未经审计)进行初步测算考核结果,按照测算考核结果的80%范围内进行预计发放,待审计报告结果确认后进行最终绩效考核评价,同时根据考核结果,实行统一结算,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计入下年度薪酬进行发放。

兼职监事的年度绩效奖金的预计发放方式,按照其所在企业的相关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监事薪酬方案实行预算管理。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根据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监事薪酬方案,结合监事会对监事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发放监事薪酬,并纳入全面预算管理范畴。

应加强年度监事薪酬总额的动态监控,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对薪酬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并将监测和评估的结果及时反馈到监事会。

第四章监事职责与考核

第十五条监事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二)参加(列席)会议工作;

(三)专题调研(检查)工作;

(四)监事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监事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档次。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对照监事会工作目标或绩效标准,采用科学的考评方法,评定监事的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监事的绩效年薪发放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方法,包括按照绩效考核档次划分绩效年薪分配系数。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薪酬体系应当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适应,随

着企业发展战略以及人力资源战略的变化,必须对薪酬体系做出相应的调整,应当制定新的薪酬策略,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九条薪酬调整依据。当市场经营环境及内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由监事会办公室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情况,提议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的依据,并拟订调整薪酬标准方案报监事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包括以下变化因素:

1、行业薪酬水平的变化;

2、物价指数的上升;

3、公司盈利状况的变动;

4、组织结构的调整;

5、经营管理模式的调整;

6、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

7、公司薪酬结构政策的调整。

第六章薪酬监督

第二十条根据证监会有关信息披露制度要求,规范监事薪酬信息披露内容及其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接受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别是保障中小股东的监督权力。

第二十一条根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公开事项制度,创新监事薪酬分配的公开形式,利用

信息平台建设网上厂务公开,注重厂务公开信息的收集与反馈工作,及时落实厂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整改工作。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经监事会审核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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