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振德医疗: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4

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7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德医疗”)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7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振德医疗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提案》。2021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振德医疗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7月23日为授予日,向226名激励对象授予217.8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0.40元/份。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情况的说明

1、行权价格的调整

(1)调整事由

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2021年7月16日,公司公告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7,204,73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2,570,892.80元。上述方案已于2021年7月22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52.70元/份-2.30元/份=50.40元/份。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鉴于《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21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岗位变动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47人调整为226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36.26万份调整为217.82万份。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 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金海萍董事、财务负责人83.670.04
张显涛董事62.750.03
胡俊武副总经理83.670.04
韩承斌副总经理83.670.04
龙江涛副总经理83.670.04
季宝海董事会秘书83.670.04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共计220人)171.8278.880.76
总 计217.82100.000.9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52.70元/份调整为50.40元/份;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47人调整为226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236.26万份调整为217.82万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52.70元/份调整为50.40元/份;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47人调整为226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236.26万份调整为217.82万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7月23日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

整和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和授予股票期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授权日系交易日,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