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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2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在公司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临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 《关于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

议案》

公司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公告编号:2021-040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因此,我们同意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

2021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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