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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3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1-009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1年8月9日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9日(星期一) 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8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8号朗山酒店二楼朗睿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 1 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上述全部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2.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4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2、登记方式

所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要提前办理参会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请在2021 年8 月 4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清溢光电三楼英诺激光证券部。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2)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白静

联系电话:0755-86353200

传 真:0755-86355000

电子邮件:inno@inno-laser.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 2:授权委托书;附件 3: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21

2、投票简称:英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8月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果本人没有具体指示,代理人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东对列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指示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签字(盖章):

2021 年 月 日附注: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股票账号: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邮编:
股东签字(签字或盖章);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体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8 月 4日下午 17:00 之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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