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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稞酒: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3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下午15: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银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9日以专人递送、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6人,董事郭守明先生、王兆基先生、赵洁女士、高剑虹先生,独立董事吴非、范文来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00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拟在青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西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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