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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3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21-079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保护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及前提

为分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如下假设:

1.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11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用于测算相关数据的假设,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上限4,000万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按上限人民币200,000万元计算(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4.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0年度分别持平、上涨10%和上涨20%三种情况。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5.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1.12.31
/2020.12.31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82,408.0983,286.0987,286.09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万股)82,408.0982,993.4383,326.76
本次发行数量(万股)4,000.00
假设情形一: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0年度持平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37,151.26137,151.26137,151.2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122,034.89122,034.89122,034.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661.651.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661.651.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81.471.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81.471.46
假设情形二: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0年度增长1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37,151.26150,866.39150,866.3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122,034.89134,238.38134,238.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661.821.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661.821.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81.621.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81.621.61
假设情形三: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0年度增长2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37,151.26164,581.51164,581.5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122,034.89146,441.87146,441.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661.981.98
项目2020年度/2020.12.312021年度/2021.12.31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661.981.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81.761.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81.761.76

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酵母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2.5万吨酵母制品绿色制造项目、年产5,000吨新型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拓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围绕公司现有主业进行,将有效提升自动化水平和产品质量管理水平,扩大公司生产产能,强化公司竞争力,提高市场份额,从而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拥有酵母领域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管理经验,对于行业的发展情况、技术特征以及未来走势有着深刻的理解。公司历来重视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建立了涵盖招聘、引进、培养和激励等多方面的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储备了管理、研发和营销等各领域的优秀人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人员储备。同时,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加快推进人才招聘和培养计划,不断提高人员专业素养,促进骨干人才成长并发挥作用。

2.技术储备

公司建立了高层次的产品技术研发平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省级酵母工程中心、中试生产平台),构建了以多位享受国务院、省级政府津贴专家为主的创新技术团队,建立了基础研

发、产品开发、应用技术等多层次研发机构,打造了酵母技术专业优势,引领行业与市场发展力。“十三五”期间,公司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协会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新增发明专利92件,累计达到237件,相关专利荣获“第20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第十届湖北省专利金奖”。

公司多层次的研发体系以及多年来在研发领域丰富的研发实践和研发成果将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3.市场储备

公司构建了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分业务或区域设立了13个国内销售组织和6个海外事业部,并在全国各省、市建立了50余个销售部,在北京、上海、成都、沈阳、广州、宜昌、开罗、利佩茨克等城市建立区域总部和应用技术服务中心;搭建了安琪官方商城、博试生等自有电商平台,并在所有主流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店铺,实现了线上+线下结合的全网、全渠道销售;打造了面向全球、信息灵敏、反应迅速、渠道畅通、控制有力的营销与市场服务网络;公司产品已销售全球155个国家或地区。完善的市场营销网络为公司顺利实施募投项目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各方面均具有良好的资源储备,能够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填补措施

为有效防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带来的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一)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快实现预期目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建成投产,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将逐步提升,有利于减少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充分调配资源,合理制定开工计划,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使募投项目尽早达到达产状态,实现预期效益。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按照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确保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三)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以及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能够充分有效行使相应权利和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优化预算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任何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上市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接受依法作出的相关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同时造成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公司承诺届时

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公司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依法作出的相关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同时造成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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