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城水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36)、《绿城水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1-002)。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548号),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