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根据《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田 豪 石向欣
郭淳学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