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71号】,要求公司在2021年 7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因相关事项尚需核实,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延期至2021年7月23日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