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之回复
众函字(2021)第0616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隆股份”或“公司”)的委托,对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形成我们的相关判断,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根据贵所《关于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19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针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有关事项具体情况及回复如下:
1.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2.43亿元,同比下降17.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4.90万元,同比下降65.15%。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216.10万元、4,946.92万元、6,934.35万元、9,235.49万元,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19.34万元、-132.46万元、791.28万元、1,435.42万元,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42.59万元、-120.53万元、2,344.60万元、7,213.08万元。应收账款2020年末账面价值1,812.98万元,较2019年末增长263.5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1,718.88万元,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
84.34%。
请你公司:
(4)说明报告期在营业收入呈现下降趋势的情况下,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并结合期后付款进展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5)说明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欠款方的具体名称、交易内容、期后付款情况、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并结合客户信用状况、历史回款周期等,说明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及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催收回款措施及效果(如有)。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4)(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1(4)说明报告期在营业收入呈现下降趋势的情况下,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并结合期后付款进展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回复:
①公司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后回款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86.84 | 100.00% | 88.17 | 15.03% | 498.66 | 2,037.99 | 100.00% | 225.01 | 11.04% | 1,812.98 | 1,852.1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86.84 | 100.00% | 88.17 | 15.03% | 498.66 | 2,037.99 | 100.00% | 225.01 | 11.04% | 1,812.98 | 1,852.18 |
合计 | 586.84 | 100.00% | 88.17 | 15.03% | 498.66 | 2,037.99 | 100.00% | 225.01 | 11.04% | 1,812.98 | 1,852.18 |
②报告期在营业收入呈现下降趋势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
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各类聚餐、婚宴等活动几乎全部取消,大量餐饮门店停止营业,而公司主要销售市场集中于餐饮渠道,市场消费需求的低迷,导致公司主要经销商经营业绩有所下降,销售积极性不强,公司营业收入出现下滑。为了克服疫情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提高市场份额,公司调整销售政
策,适当加大促销力度及对客户的支持力度,增加客户信用额度。2020年下半年随着疫情的控制,经济逐步恢复,终端客户业务基本恢复正常,上半年的销量在下半年逐步释放,2020年度营业收入大部分于下半年确认,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也随之增加。
③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具体为对于销售商品业务,在客户提货或签收后,确认收入。对于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收入。经核实,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应收账款客户期后已回款1,852.18万元,回款率90.88%,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综上,公司2020年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确认收入,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公司营业收入实施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A. 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B. 获取全年销售收入明细账,检查有无等额、整数、频发项目;
C. 对重要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包括其股东构成、营业范围等信息;
D. 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并查看其主要交易条款,包括商品的控制权是否已转移及收入确认的时点,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E. 对重要客户实施访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授信额度、退换货、回款期限等内容,并与相关销售协议或合同条款进行交叉验证;
F. 选取样本检查商品出库单、物流公司受托提货单、发票等原始凭证及其签收情况;
G. 收入的截止性测试;对临近报告期末的销售收入,除检查销售协议和订单等原始单据外,选取样本致电经销商核实并确认其收货情况;
H. 分析性复核程序等;
I. 对报告期营业收入实施函证程序;对未发函或未回函的交易额执行替代程序;J. 执行期后测试,检查期后是否发生退货,并评估退货对当期营业收入的影响。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问题1(5)说明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欠款方的具体名称、交易内容、期后付款情况、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并结合客户信用状况、历史回款周期等,说明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及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催收回款措施及效果(如有)。
公司回复:
①2020年度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欠款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交易内容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期后回款金额 | 尚未回款余额 |
1 | 山东安泰供应链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695.38 | 42.16 | 695.38 | 0.00 |
2 | 辽宁东联现代供应链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511.93 | 31.04 | 511.93 | 0.00 |
3 | 内蒙古燕卡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186.31 | 11.29 | 186.31 | 0.00 |
4 | 北京联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185.53 | 11.25 | 185.53 | 0.00 |
5 | 夏津福味泰食品有限公司 | 原材料销售及委托代工款 | 139.73 | 39.96 | 139.73 | 0.00 |
合计 | -- | -- | 1,718.88 | 135.70 | 1,718.88 | 0.00 |
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前四名款项均为公司销售鸡精、鸡粉等产品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根据营销政策的有关规定,与客户签订销售协议,在经批准的客户授信额度内根据订单约定发出产品,并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应收账款余额第五名款项是公司销售部分原材料形成的应收款项
102.52万元以及预付的委托代工产品款项37.21万元,公司于2019年5月与夏津福味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味泰”)签订产品代工协议,由福味泰替公司代工部分产品,核心原料由公司供应。受疫情影响,公司已没有与福味泰继续合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2020年年报将预付的委托代工产品款项37.21万元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福味泰已付清全部款项。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定期与客户对账并催收款项,有专人对回款进行统计并进行信用额度管理,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已全部回款,回款比例100.00%。
公司根据会计政策于报告期末已充分计提了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欠款方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A. 在全国信用信息系统中对主要客户(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包括其股东构成、营业范围,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信息,判断公司的销售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B. 对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中为本年新增的客户,除进行上述背景调查外还实施了访谈程序,了解其与公司及股东的关系、业务往来等情况,与公司全年的交易额、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等进行了确认;
C. 抽取并检查了相关的销售协议、订单、出库单、提货单、回款银行水单等资料,判断销售业务的真实性;
D. 对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全部实施函证程序并取得回函确认;
E. 执行了期后测试,对期后回款及其银行流水单进行了检查;
F. 了解和评价公司管理层与计提坏账准备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G. 分析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是否恰当;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组合划分是否恰当,并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H. 对管理层计算的坏账准备所涉及的重要假设进行评价;
I. 抽取样本检查账龄划分的准确性,并执行坏账准备测试,复核其计算准确性;
J. 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与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K. 检查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欠款方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结合公司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客户回款(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欠款方款项已全部收回)等情况,相关款项的坏账准备已在公司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2. 年报显示,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1.87亿元,占年度总销售金额的79.90%;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4,833.7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41.36%。
请你公司:
(1)分别列示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的具体名称及销售金额、采购金额,说明是否为报告期新增客户或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期末未结算金额;
(2)说明你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相关退货政策及期后退货情况(如有),如有退货,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损益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2(1)分别列示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的具体名称及销售金额、采购金额,说明是否为报告期新增客户或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期末未结算金额;公司回复:
①公司报告期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年度销售比例 | 期末余额(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
客户1.1 | 175.62 | 0.75% | -77.16 |
客户1.2 | 5,917.13 | 25.32% | -127.45 |
客户1小计 | 6,092.75 | 26.07% | -- |
客户2 | 4,160.24 | 17.80% | 511.93 |
客户3 | 3,333.00 | 14.26% | 185.53 |
客户4.1 | 2,287.20 | 9.79% | 695.38 |
客户4.2 | 142.11 | 0.61% | -0.46 |
客户4.3 | 116.32 | 0.50% | -66.09 |
客户4小计 | 2,545.63 | 10.90% | -- |
客户5 | 2,543.62 | 10.88% | 186.31 |
合计 | 18,675.25 | 79.90% | -- |
报告期公司前五名客户共包括8家单位,公司将存在控制关系的单位合并认定为同一客户进行披露。其中:客户1.1和客户1.2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客户4.1、客户4.2和客户4.3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前五名客户报告期末的预收账款(按新收入准则披露为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涉及4家单位,见上表),已于期后公司交付货物并确认收入时结转;前五名客户报告期末余额为应收账款(涉及4家单位,见上表),已于期后全部回款结清。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期后回款率达100.00%。公司目前销售模式采取经销模式,通过在某一区域选取经销商作为合作伙伴,借助经销商资源将公司产品销售给餐饮企业、便民店、副食店、商场、超市、食品制造企业等终端市场。
为应对2020年初受疫情影响导致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下降的不利局面,公司积极推动营销体系的转型升级,在市场销售竞争机制、市场与客户的调整划分以及内部人员的精简优化等方面实施改革试行试点,引导经销商队伍自主整合优化,吸引有能力和有潜力的经销商强强联合,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服务能力,建立包括河南、山东、京津冀、内蒙古、东北等各省级代理作为一级经销商,拓展公司销售渠道的深度和广度,严控市场低价及窜货。公司前五大客户为报告期新增一级经销商。为增强客户的销售积极性,提高市场销售份额,公司参考行业惯例及各经销商的采购量,对经销商实行分级管理,增加并授予不同级别的信用额度及奖励幅度。
公司根据签订的销售协议及订单,并遵循公司的销售政策,在授信额度内向客户销售并结算。公司与报告期前五名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②公司报告期前五名供应商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年度采购比例 | 期末余额(预付账款+/应付账款-) |
1 | 厦门迎嘉贸易有限公司 | 1,199.96 | 10.27% | -237.67 |
2 | 汕头市麒丰糖业有限公司 | 1,004.37 | 8.59% | 86.08 |
3 | 江门市裕江贸易有限公司 | 1,002.64 | 8.58% | 222.68 |
4 | 揭阳市普侨区正昊食品有限公司 | 814.60 | 6.97% | 124.90 |
5 | 普宁市大昌食品有限公司 | 812.13 | 6.95% | -42.53 |
合计 | 4,833.70 | 41.36% | -- |
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味精、玉米淀粉、白砂糖、吉士粉、I+G(呈味核苷酸二钠)等主要原材料。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的合作年限为3至10年。报告期末因公司预判农产品价格上涨将导致原材料价格上涨,因此加大了采购量并形成预付货款。报告期第2、3、4名供应商于期末的预付账款,已于期后收到原材料入库而结转;第1名和第5名供应商于期末的的应付账款,已于2021年1月至3月期间付清。
公司在供应商选择方面,会对各类供应商的原材料质量、供货渠道能力、价格、交货期、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综合评价,形成优质供应商信息库,以信息库所列供应商作为参与公司采购询价、比价、议价的合格对象。在采购方面,公司采购部会综合考虑库存原材料情况、安全库存和经济采购量等因素,依据即时市场调查情况(询价、比价、议价)确定供应商,各项所需物料的数量、价格、质量(产地)拟成订货合同交总裁批准后执行采购。报告期内,公司为确保产品风味及所采购关键原材料质量的稳定性、一致性,严把原材料进货关,对供应商选择条件较高,主要选择信誉好、质量控制能力强的供应商或其代理商,同时考虑到对供应商的大额采购会提高公司的谈判力度,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因此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相对稳定。公司与报告期前五名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会计师回复:
①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前五名客户实施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A. 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B. 在全国信用信息系统中对主要客户(含前五名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包括其股东构成、营业范围,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信息,判断公司的销售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C. 对主要客户(含前五名客户)实施了访谈程序,了解其与公司及股东的关系、业务往来等情况,与公司全年的交易额、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等进行核实与确认;
D. 抽取并检查销售协议、订单、出库单、提货单、回款银行水单等资料,判断销售业务的真实性;
E. 对前五名客户的交易额和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并取得回函确认;F. 执行了期后测试,检查期后回款情况及收款水单;检查期后退货情况,并评估退货事项对当期营业收入的影响。
②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前五名供应商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A. 了解和评价与采购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B. 在全国信用信息系统中对主要供应商(含前五大供应商)进行背景调查,包括其股东构成、营业范围,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信息,判断公司的采购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C. 抽取并检查了相关的采购合同或订单、入库单、付款银行水单等资料;
D. 对前五名供应商户的采购额和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或应付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并取得回函确认;
E. 执行期后测试程序,检查期后收货入库单、付款银行水单等资料。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与报告期前五名客户和前五名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问题2(2)说明你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相关退货政策及期后退货情况(如有),如有退货,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损益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不受理客户因滞销、过期、积压及其他非公司生产经营过错因素导致的产品退货。上述退货政策对所有客户均适用。
①因质量导致期后退货的情况明细如下:
客户名称 | 退货日期 | 存货代码 | 存货名称 | 规格型号 | 退货金额(万元) |
山东安泰供应链有限公司 | 2021年1月 | JL01 | EAS青芥辣酱 | 1*100*43g | -0.15 |
JL02 | 佳隆芥辣 | 1*100*43g | -0.28 | ||
JZ01 | 佳隆鸡汁500g | 1*6*500g | -0.54 | ||
2021年5月 | DZ01 | 家丰牌玉米粳 | 1*24*380g | -1.01 | |
合计 | -1.98 |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期后仅发生如上表所列示的退货情况,系公司送货过程中保管不当导致的质量问题,涉及1家单位——山东安泰供应链有限公司,退货总金额为1.98万元,占2020年度销售总金额的比例极低。公司不存在因质量问题导致的频发、金额重大的退货情况,也不存在其他非质量问题的退货。因个别产品质量原因发生退货,系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偶发的事件。公司不存在跨期调节损益的情形。会计师回复:
我们检查了公司与前五名客户签订的销售协议或合同及与退货相关的条款;我们针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实施了审计程序(详见本问询函回复1(4)),包括期后测试及退货相关的程序,检查公司退货情况:
A. 了解公司与客户对退货事项的沟通协商过程;
B. 了解是否涉及对客户的赔偿及后续解决方案;
C. 获取公司技术、生产、财务等相关部门对退货的审批记录;
D. 检查货物的退货手续、处理结果及退货入库单等资料;
E. 评价退货对报告期收入的影响。
经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和了解,公司期后退货情况如公司答复中列表所示。通过执行期后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报告期后公司存在频繁的、大额的退货情形。报告期后退货金额小,占报告期收入总金额比例极低。
综上所述,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跨期调节损益的情形。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