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4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1年6月7日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814.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9,722.2万元,股份总数由19,814.8万股变更为29,722.2万股。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1年6月7日实施完毕2020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将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201.75万股调整为302.625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50.00万股调整为75.00万股;将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9元/股调整为5.67元/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相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5)。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6)。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