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20173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进入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转发了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予以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
公司按照《落实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落实函的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