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作为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本议案表决程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可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公告编号:2021-048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建平、胡庆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