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曹薇女士、邹雪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5人。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人员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总数为 251人。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保持不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技术/业务)人员名单做出相应调整。除此之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一致。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曹薇女士、邹雪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5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8月11日为授予日,授予251名激励对象1264.196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