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额度: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子公司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轨道”)、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底特”)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各子公司之间向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1 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上述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有关担保详情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振江”)及其下属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3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批准连云港振江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2、公司为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底特”)及其下属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3、批准各子公司之间向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可循环使用,期限为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业务相关方签署上述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此次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
翟滨滨,公司持股比例100%,注册地址: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镜花缘路58号,经营范围:轨道交通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承接各类钢结构件的生产和热镀锌加工、静电喷塑、喷沙及喷锌;紧固件、非标准紧固件的制造、加工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236.33万元,法定代表人:
杨大泓,公司持股比例91.14%,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福海路1055号第7幢3楼,经营范围:生产汽车齿轮箱、驱动桥总成用的不松动紧固件,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负债 | 流动负债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振江轨道 | 23,900.58 | 10,269.81 | 12,680.70 | 8,220.75 | 1,778.75 | -244.32 |
上海底特 | 48,217.91 | 23,488.55 | 17,445.62 | 21,120.89 | 6,173.10 | 53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