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补充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经事后审查发现,本次决议公告中对《关于不提前赎回“百川转债”的议案》遗漏了会议表决结果,现补充如下:
补充前:
一、《关于不提前赎回“百川转债”的议案》
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本次不行使“百川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百川转债”。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百川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该权利,不提前赎回“百川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不提前赎回“百川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补充后:
一、《关于不提前赎回“百川转债”的议案》
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本次不行使“百川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百川转债”。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百川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该权利,不提前赎回“百川转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不提前赎回“百川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除上述补充的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