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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2020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2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1/7/272021/7/282021/7/2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8,096,465.00元(含税);其中A股股本为5,255,916,875股,派发A股现金红利630,710,025.00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1/7/272021/7/282021/7/28

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8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8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议规定现金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议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议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沪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派发日等时间安排与公司A股股东一致。

(4)对于其他A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资本运营部

联系电话:010-52295720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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