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七月
一、会议须知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了《韩建河山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请参会股东严格按照公告的提示与要求出席并表决。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22 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会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股权登记日(20 21年7月21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有权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合法身份证明和有效登记文件(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1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将相关参会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hjhszqb@bjhs.cn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与会手续。
(四)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1年7月29日 9:30 前到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八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卓秀路北街智汇雅苑6号院6号楼8层会议室)签到处持相关参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并在确认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10:00 会议开始,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签到登记即终止,未在宣布之前登记的股东和股
东代表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请于 2021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将发言资料发送至公司邮箱hjhszqb@bjhs.cn进行登记。会议期间,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发言前应向大会通报股东姓名、持股数量,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大会不能满足所有要求发言的股东的要求,请股东在会后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上证e互动等方式与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公司会认真听取股东的建议、意见。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会议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公司律师负责计票与监票。
(七)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
二、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0年7月30日至2021年7月29日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21年1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1年1月29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1号)。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7月29日,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0年7月30日至2021年7月29日有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续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7月2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