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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均已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559,392,211股增加至726,826,374股。会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59,392,211元变更为人民币726,826,374元。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发生的变化,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与股份总数的条款。

根据新《证券法》规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关于征集股东投票权的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收购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2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拟定为7471万元。交易金额以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数据为基础,最终根据经国资备案确认的评估值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无锡蓝天55%的股权,并将无锡蓝天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按照国资管理规定履行评估备案程序。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在完成国资评估备案后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现金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董事蒋志坚先生作为无锡蓝天副董事长回避表决,公司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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