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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3名离职员工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5,000股。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完成了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59,392,211股变更为559,097,211股。

2021年6月1日,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完成年度权益分派送股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59,097,211股增加至726,826,37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上述股本变动均已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59,392,211元变更为人民币726,826,374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

鉴于公司上述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发生的变化,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与股份总数的条款。其次,根据新《证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关于征集股东投票权的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后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9,392,211 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726,826,374 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559,392,211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726,826,374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相关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公司将根据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 年 7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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