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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电: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台海核电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1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台海核电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我们收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海核电”)转来的贵部2021年5月25日下发的《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8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询事项,我们进行了逐项的核查、落实,现回复如下:

一、年报问询函第2题需要会计师回复问题:

2、根据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会计师认为上述保留意见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请年审会计师:

(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第六条的规定,进一步说明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如确认金额不可行,请详细说明不可行的原因,并说明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对广泛性的规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6年12月23日修订)第五条规定,广泛性,是描述错报影响的术语,用以说明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或者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2、对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事项的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条及第六条规定,在持续经营假设下,财务报表是基于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并在可预见的将来继续经营下去的假设编制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就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得出结论,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由于公司的一级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大量债务逾期无法偿还,烟台台海核电被债权人起诉,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称“莱山区法院”)于2020年11月19日作出(2020)鲁061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一案,同日作出(2020)鲁0613破3号《决定书》,指定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工作组担任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台海核电已在附注三、2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管理层拟采取改善流动性的计划与措施。台海核电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部分披露了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组的事项。我们在审计中已充分关注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根据相关准则的规定,执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见本问题(2)的回复。根据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

(1)烟台台海核电自2015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来一直是公司的核心子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烟台台海核电,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对公司的影响重大,如破产重整成功将有效减轻债务负担,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公司将能够持续经营;若破产重整失败可能会破产清算,可能导致公司退市。根据莱山区法院(2020)鲁0613破3号之一《决定书》,莱山法院根据公司的申请,准许烟台台海核电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重整期间公司能够对烟台台海核电进行控制,公司把烟台台海核电纳入合并范围是合理的。

(2)大量债务无法偿还、子公司破产重整等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主要是在或有损失、预期利息确认以及相关事项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等方面,主要体现

为财务报表中的应付利息、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特定账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充分计提逾期利息、法律诉讼相关的或有损失,并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逾期债务、或有事项等信息,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已基本消除。

(3)根据公司对问题一的回复,对于持续经营问题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参与子公司破产重整、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积极拓展市场、利用合作单位进行融资等,各项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的现金流量进行了预测,能够维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年审期间通过对公司管理层等有关人员的访谈及生产经营场所的观察,目前台海核电的人员基本稳定,工资能够正常发放,生产经营基本正常。

(4)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主要问题是烟台台海核电的债务问题,公司正通过破产重整从根本上化解烟台台海核电的债务问题。目前破产重整尚在进行中,我们访谈了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公司管理层,了解破产重整的安排、计划及关键时间节点,并取得相应的支持性文件,根据取得的相关资料我们没有发现当前存在可能导致重整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随着破产重整的开始,金融机构对烟台台海核电的借款已于破产重整开始日停止计息,烟台台海核电被查封的资产的也逐渐解封,破产重组进程正在逐步推进,破产重组计划已初步制定,由于破产重整受多种因素影响,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目前,烟台台海核电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会议通过了《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与《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两项议案,并公布了《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债权表》。在2021年4月29日出具年度审计报告之前,我们未能取得破产重整的完整计划书,同时债权人会议在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后才能召开,我们无法取得债权人会议的正式资料。

(5)大量债务逾期、破产重整等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进而对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公司财务报表造成广泛影响,但基于公司采取的各种改善措施,表明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是合理的,因此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综上所述,公司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对持续经营能

力进行了评估,我们对公司做出的持续经营能力评估进行了评价,认为台海核电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恰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台海核电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已经披露了与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应对计划和改善措施,但涉及子公司破产重整的有关具体方案及最新进展未在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因此我们对该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

3、关于应收台海集团的资产减值问题

公司应收台海集团应收账款余额为1.24亿元,合同资产余额为11.3亿元。由于目前合同暂缓执行以及台海集团破产重整等原因,公司考虑台海集团破产重整预计结果与合同后期执行情况,预计了系列可能的结果,并根据预计的各种可能的发生概率,计算各种情况下的预计现金流折现金额,测算了相关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资产减值为3.77亿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减值为0.37亿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3.40亿元,我们认为该事项属于重大事项。

根据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公司在2017年和2018年与台海集团签订了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58亿元,该项目为烟台市政府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项目,项目已报省政府。该项目因建设延期等原因,目前合同暂缓执行。通过对台海核电、台海集团以及台海集团的上游最终客户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访谈,我们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的宏观战略及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文件精神,由于核电行业的特殊性,项目的审批时间比较长,同时控股股东破产重整,合同的继续执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控股股东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存在减值迹象。通过复核公司对资产减值的测算过程,我们认为,公司在计算可回收金额时,对各种可能情况下现金流量进行预计时,涉及的主观估计较多,相关预测依据缺乏客观充分的证据,我们无法核实有关不确定性对减值的影响金额,因此我们对公司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

我们认为,该事项主要涉及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涉及的利润表项目为预期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该事项仅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的特定项目产生影响。同时公司已对该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公司也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能够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因此该事项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4、关于子公司的资产减值计提问题

德阳子公司的资产减值项目为境外项目,包括: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公司(简称天纺集团)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丝绸之路项目)及德阳二重集团德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二重进出口公司)东方戈壁钢铁公司项目(简称东方戈壁项目)。截至2020年底子公司境外项目形成应收账款1.13亿元,合同资产0.50亿元,应收账款累计计提减值0.60亿元,合同资产累计计提减值0.25亿元。上年度由于国际局势的影响,已生产准备出口的设备无法顺利出口,同时银行结算通道暂停业务办理等原因,公司按照预计损失计提了减值准备0.82亿元。本年度德阳子公司应收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0.03亿元,应收天津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0.06亿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我们对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事项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执行的审计程序见本问题(2)的回复,通过检查有关合同、协议并访谈公司管理层,我们认为与上年相比项目基本无实质性变化,通过访谈东方戈壁项目的总包方二重进出口公司及丝绸之路项目业主在国内的股东方,了解到了该项目的相关情况,由于无法取得业主方对该项目的付款计划等资料,对公司计提的相关项目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金额,所依据事项不确定性的影响金额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出具了保留意见。

该事项在上期被出具保留意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的文件精神,如果上期的保留事项已解决,注册会计师可以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如果事项仍未解决,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认为,该事项本期仍未解决,该事项可能对财务报表相应特定报表项目产生影响,但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不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理解,因此我们就该事项发表保留意见符合审计准则的规定。

(2)逐项说明针对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未采取或无法采取其他替代程序的原因及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1、对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事项,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了解公司主要子公司破产重整的有关情况

及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2)查阅有关裁定书,判断烟台台海核电及台海集团破产重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3)取得公司提供的持续经营能力分析报告,评价这些改善措施的可行性。

(4)获取公司编制的的现金流量预测,评价其编制的假设、依据等是否合理。

(5)访谈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了解破产重整的计划及关键时间节点等信息,对子公司破产重整成功的可能性进行分析。

(6)访谈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了解政府部门对公司的纾困措施、并取得了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成立公司工作专班的请示报告。

(7)向公司了解战略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情况以及子公司主要债权人对破产重整的初步意见。

目前子公司正处于破产重整的过程中,破产重整计划已初步制定,由于子公司管理人保密的需要我们未能取得破产重整计划书,同时债权人会议预计在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后才能召开,我们无法取得债权人会议的正式资料。

2、对于应收控股股东台海集团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事项,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日常管理及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对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台海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破产重整的有关情况。

(3)取得公司与台海集团签订的合同,并现场查看目前产品的生产情况。

(4)访谈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中的律师团队,了解破产重整对合同执行的影响。

(5)访谈台海集团及台海集团最终客户,判断后续合同的执行情况。

(6)访谈政府有关部门了解项目立项情况,并取得烟台市人民政府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报的请示。

(7)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依据及合理性。

(8)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所做测算的依据及合理性。应收台海集团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主要取决于该项目是否能够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审批以及项目的开工时间、项目的资金来源、后续合同的履行等多重因素,我们无法取得该项目的批复资料、后续合同继续履行、以及后续资金是否能够保证项目开展的客观证据。因此无法对公司应收控股股东款项的减值计提金额的充分性进行确认。

3、德阳子公司应收境外项目的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日常管理及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查阅项目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向公司管理层询问业主方建造计划及付款承诺。

(3)获取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等,复核账龄的准确性。

(4)访谈东方戈壁项目的总包方二重进出口公司及丝绸之路项目业主在国内的股东方,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预计款项收回的可能性。。

(5)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国家局势、关注项目所处国际资金结算通道是否受阻。

(6)复核公司项目应收金额的预计可回收金额及依据。

由于境外项目受国际局势、疫情持续影响,无法得到项目业主方对于该款项的付款计划等有关资料,我们无法对公司该项目减值计提金额的充分性进行确认。

(3)综合上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综上所述,根据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6年12月23日修订)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上述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或可能产生影响不符合具有广泛性的情形,不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二、年报问询函第4题中需要会计师回复问题:

4.年报显示,你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披露你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4)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在董事会认定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下,判断未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进而出具保留意见,而不是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原因及合理性。会计师回复:

1、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的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两项重大缺陷:

(1)“2020年8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前三季度报告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因2019年度审计时审计师调整了部分项目的收入成本,根据审计结果,公司对2019年前三季度确认的部分项目收入进行追溯调整。针对此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通报批评处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00万元至-120,000万元;2021年4月15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利润总额为-104,120.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259.74万元;后在编制年度报告过程中经公司自查对此前预计进行调整,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修正及致歉公告》,修正预计利润总额为-156,007.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273.33万元,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632.92万元,修正前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与公司2020年度实际利润存在差异,出现差异的原因是公司未能识别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在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出现偏差,未能合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上述事项表明公司在编制财务报告时,未能对会计估计等进行适当的关注,导致业绩预告与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现偏差,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2)“公司及子公司收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讼,涉案金额24,840.86万元,公司在收到起诉书或知悉被起诉后,未及时对外披露,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的情形。公司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出现债务到期未及时清偿情况,逾期未偿还债务13,300万元,公司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披露

《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对以上诉讼及债务进行披露。针对此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通报批评处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以上表明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在执行上存在重大缺陷。”

2、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告类型影响的判断及执行的有关审计程序:

公司董事会认定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事项有二项,其中第一项缺陷中的“公司对2019年前三季度确认的部分项目收入进行追溯调整”,是因为在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对部分项目确认了收入,年报审计时对前三季度确认的收入进行了调整,该缺陷主要涉及的主要问题是收入的确认。第一项缺陷中的“修正前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与公司2020年度实际利润存在差异”,是因为公司未能充分识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存在的减值迹象,该缺陷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资产的减值。第二项缺陷中的信息披露缺陷,主要是公司未及时披露逾期债务、重大诉讼事项,该缺陷有可能影响到公司的负债及损益项目。

对于公司因为内部控制缺陷可能产生的重大错报,会计师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设计相应的审计程序,通过执行审计程序而发现财务报告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其中对于上述内部控制缺陷所涉及问题执行的审计程序:

(1)关于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②检查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检查并复核重大合同及关键条款、确认收入适用时点法还是时段法。

③选取合同样本,检查项目预算总成本的明细及预算总成本编制所基于的假设,评估公司所做的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④选取合同样本,检查与实际成本相关的合同、发票、材料收发单、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实际成本是否真实发生。

⑤对公司已确认的收入项目检查有关合同、发运单、验收单、发票等有关资料,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⑥对来自于关联方的收入执行关联方核查程序,确定交易的商业实质及价格

的公允性。

⑦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估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⑧对主要的客户执行函证程序或执行替代程序,如从烟台台海核电的管理人处取得催收债权的有关资料,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⑨检查公司对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列报与披露是否适当。

(2)资产减值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①询问公司管理层及其他部门人员,了解公司资产减值的流程。

②执行分析程序,分析判断资产的减值情况。

③通过盘点和检查等程序检查资产的状态及使用情况。

④通过访谈程序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减值依据合理性进行判断。

⑤对公司聘请的外部独立机构的胜任能力进行评价,对评估报告中涉及的重要参数进行复核。

⑥对公司的减值测算过程进行重新计算,检查计算的准确性。

(3)针对与信息披露不及时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①通过银行、往来函证等方式确认公司存在的逾期债务等情况。

②查看公司公告,关注公司逾期借款及涉讼事项。

③对公司管理层及法务部门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出现此项内控缺陷的原因。

④获取公司的各类借款及担保合同等。

⑤访谈公司破产管理人并取得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有关资料

⑥通过外部网站等方法查看公司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有关的信息。

3、会计师的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保持了职业谨慎与怀疑态度,认真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核实了存在疑问的领域,对于无法核实部分根据影响程度出具了保留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可能存在的潜在错报,因此我们认为,通过执行相应审计程序,未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合理的。

三、年报问询函中第7题需要会计师回复部分:

问题7. 年报显示,2020年末,你公司存货账面原值为7.19亿元,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1.78亿元,计提比例为24.71%。请你公司:

(1) 分产品详细说明你公司存货的主要类别和库龄期限;公司回复:

公司存货账面余额71,917.98万元,其中原材料账面余额17,566.49万元,在产品账面余额54,351.49万元。库龄情况:1年以内的38,801.08万元,1-2年的7,433.41万元,2-3年的4,950.23万元,3年以上的20,733.26万元。

项目名称账面余额库龄情况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蒸发器、换热器锻件项目4,283.624,071.82211.80--
蒸汽重整工艺装置管道项目2,716.45---2,716.45
钠泵锻件项目2,030.001.25161.60739.981,127.17
昌江3号主管道2,005.752,005.75---
徐大堡1号机组1,930.46---1,930.46
漳州1\2蒸发器支撑用12MDV6铸件项目1,750.38542.561,207.82--
爆破阀阀体铸件1,512.56568.031.11-943.42
防城港3号备用机组1,421.67--0.061,421.61
KPV410循环水泵项目1,364.890.050.2918.841,345.71
5000 整体式阀箱锻件项目1,126.811,126.81---
电极棒项目1,036.09---1,036.09
CAP1000屏蔽主泵铸件项目1,014.2213.60167.50194.76638.36
叶轮铸件项目955.73201.63753.970.13-
泵体、泵盖、叶轮、导叶铸件项目845.20804.8440.36--
304电渣锭项目819.31819.31---
漳州1号主管道717.62-140.22577.40-
型筒1项目713.982.56711.42--
不锈钢阀箱项目712.92712.92---
整体式阀箱锻件项目688.47688.47---
圆钢项目646.7295.62551.10--
CAP1400屏蔽泵飞轮护环项目645.55---645.55
WDC180403产品项目643.09--643.09-
漳州2号主管道639.15--639.15-
高压主汽调节阀体项目635.00---635.00
弯刀锻件项目593.31593.31---
飞轮护环项目560.88---560.88
徐大堡2号机组AP1000主管道549.36---549.36
防城港机组核岛隔膜阀项目537.1893.12389.1952.502.37
型筒2项目512.41512.41---
设冷泵铸件项目437.91305.84132.07--
316LN电渣重熔钢锭项目435.80---435.80
陆丰1号2号机组叶轮项目430.25-2.4530.64397.16
陆丰核电厂1期工程2号机组421.96---421.96
浮动堆1号机组主管道418.85---418.85
WDC180505产品项目408.72--408.72-
轴封主泵电机支撑项目407.7342.97214.41150.35-
316LN电渣重熔钢锭项目384.23---384.23
剁刀板项目381.262.3125.77353.18-
2#反应堆冷却剂管道部件用毛坯379.57379.57---
型筒3项目363.83363.83---
国核MP04项目泵铸件项目339.54118.87220.67--
延寿主管道337.24---337.24
泵体叶轮等铸件项目336.6437.0153.2839.14207.21
徐大堡国内后续屏蔽主泵项目328.809.37256.6362.80-
陆丰核电AP1000前置泵铸件328.28-0.0221.57306.69
电渣锭项目321.79---321.79
水浸实验系统316.31316.31---
WDC200603产品项目313.31313.31---
120MPa压力罐307.53307.53---
直管管坯项目302.07-302.07--
300万元以下项目汇总13,041.096,183.611,889.661,017.923,949.90
在产品小计54,351.4921,234.597,433.414,950.2320,733.26
原材料小计17,566.4917,566.49
合计71,917.9838,801.087,433.414,950.2320,733.26

(2)结合存货库龄构成、估计售价确认方式及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等,说明你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存货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存货跌价准备减值计提的准确性、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根据在产品预计售价和加工成产品尚需投入的成本测算可变现净值,其中,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确定产品预计售价,未签订销售合同的,以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确定产品预计售价。加工成产品尚需投入的成本是根据已实际发生的全部成本为基础进行估计。若在产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则对该部分在产品相应计提跌价准备;若在产品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则对该部分在产品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按成本计量。报告期末,公司按照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在产品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截至2020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71,917.98万元,公司存货库龄在一年以内的存货占比53.95%,库龄在1-2年的存货占比10.34%,库龄在2-3年的存货占比6.88%,库龄在3年以上的存货占比28.83%。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768.81万元,计提比例为24.71%。

经查询行业相关上市公司公开信息,与公司存货规模接近的江苏神通,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为5.64%,比公司存货规模小的中核科技,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为

12.03%,比公司存货规模大的国机重装,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为17.08%。因以上公司存货结构与我公司存货结构存在一定差异,不具有完全的对比性。

2020年末同行业相关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情况分析:

公司简称存货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台海核电71,917.9817,768.8124.71%
江苏神通81,910.094,618.355.64%
中核科技48,501.245,834.7112.03%
国机重装415,095.1770,916.4617.08%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 号——存货》的规定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已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且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充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会计师回复:

1、对于存货的真实性,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1)了解与存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存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检查存货明细表中是否有异常包括数量为负或金额为负的项目;

(3)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1)对存货余额与现有的订单、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额和下一年的销售预测比较,预测跌价的可能性。2)分析销售毛利率;

(4)抽取并检查公司报告期内销售合同等业务文件并分析主要合同条款、合同执行;检查预算、生产计划是否与产品的生产状态相符;

(5)实施存货监盘程序,在监盘过程中,注意观察存货的状态;

(6)获取存货的库龄表,并分析存货库龄划分是否正确;

(7)执行存货入库和出库的截止测试;

(8)获取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表,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过程,包括估计售价、尚需发生的成本、费用等数据的依据资料与合理性,分析可回收金额确认的可靠性,检查是否按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9)通过公开网站查询公司主要原材料镍、钢材的价格及变化趋势。

2、会计师核查意见:

基于我们所实施的上述核查程序和获取的相关证据,我们认为就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反映而言,公司在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年报问询函中第8题需要会计师回复部分:

8. 年报显示,你公司在多项担保事项中担任担保方,而你公司在重大担保部分披露“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请你公司复核截至回函日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并说明相关担保事项是否已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提供担保,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25亿元;公司及(或)烟台台海核电为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3亿元;公司及(或)烟台台海核电为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0.5亿元;烟台台海核电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3亿元。”

2、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截至回函日,公司对烟台台海核电实际担保金额为17.83亿元,对德阳台海实际担保金额为0.69亿元,对德阳万达实际担保金额为0.14亿元,对子公司担保总金额为18.66亿元。

经公司自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未发生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超过审议批准额度的情况。公司的担保事项均已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会计师回复:

1、对于担保事项,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询问并评价公司担保事项的内部控制流程;

(2)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询问是否存在未披露的担保事项,并取得管理层声明书 ;

(3)取得公司的信用报告并进行核对;

(4)通过银行函证核实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对外担保;

(5)查看公司的会议记录并检查公司的印签使用记录;

(6)取的公司的借款合同、诉讼资料等并进行核对;

(7)向公司子公司破产管理人聘请的律师询问担保事项,取得债权人申报资料;

(8)检查公司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支出,判断是否与担保事项有关;

(9)取得公司的担保合同,检查公司的披露是否正确。

2、会计师意见:

基于我们所实施的上述核查程序和获取的相关证据,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年报问询函第9题中需要会计师回复的部分:

9.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56.4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44.03%。

请你公司:

(2)说明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销售的具体内容,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关联销售价格是否公允,并结合你公司多项产品毛利率为负的情况,核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销售的具体内容,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关联销售价格是否公允

1、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主要关联销售的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离心铸造耐热合金炉管、静态铸造件及精密铸造件等石化装备产品19,377.4544.03%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全套引进了法国玛努尔专利合金的专有技术工艺和诀窍,并配备了最先进的合金炉管自动化生产线及检验设备,专业致力于石油转化、裂解炉管的生产,离心铸管产能达每年6000吨。转化炉管、裂解炉管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钢铁以及浮法玻璃行业。目前该公司已成为我国北方生产基地,产品可基本满足国内石化、冶金、玻璃行业各种炉管产品需求。

公司利用离心铸造技术的优势,向高温合金销售离心铸造耐热合金炉管毛坯、静态铸造件及精密铸造件毛坯等石化装备产品,均为公司小型车间冶炼铸造生产,是高温合金所生产最终产品的前端工序,2020年度公司销售给高温合金收入为19,377.4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4.03%,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2、关联销售价格是否公允

公司与高温合金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产品,是高温合金在签订外部销售订单后,根据其需要向公司采购。因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是高温合金前端工序所需初级产品,无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产品价格公开数据。公司销售的产品定价参考产品成本以及客户最终销售合同,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具有公允性。

二、并结合你公司多项产品毛利率为负的情况,核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2020年度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明细如下:

项目营业收入(元)营业成本(元)毛利率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其他核电设备77,560,200.26125,563,000.49-61.89%10.64%
石化装备产品193,774,503.36179,864,295.357.18%2.29%
锻造产品118,966,772.25119,206,670.50-0.20%60.47%

注:上表中的石化装备产品全部为销售给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的产品。

2020年公司核电装备产品和锻造产品毛利率为负,主要因为该产品销售订单不达预期,设备利用率低,产能未充分释放,产品所分摊的折旧费等费用较高

导致。2020年公司石化装备产品毛利率为7.18%,产品主要销售给关联方高温合金,因石化装备产品订单较为稳定,可进行连续批量化生产制造,有利于降低单位成本,且该车间生产设备为专用小型流水线设备,固定费用分摊较低导致。综上所述,公司销售的产品定价参考产品成本以及客户最终销售合同,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销售内容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会计师核查意见:

1、对于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访谈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了解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销售定价流程,并询问关联方和非关联方毛利率不同的原因。

(2)取得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及审核审批表。

(3)查看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文件。

(4)取得主要关联方高温合金的对外销售合同,并访谈其管理层。

(5)分析比较关联方和其他客户的毛利,到为关联方生产产品的现场进行查看。

2、会计师意见

基于我们所实施的上述核查程序和获取的相关证据,我们认为就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反映来说,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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