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1-056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85号),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根据年报审计报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保留意见涉及以下事项:(1)公司存在大量逾期债务,主要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部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计提缺乏充分的证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10.65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62亿元,计提比例为24.61%,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82.51%。你公司合同资产账面原值为16.55亿元,计提减值准备4.99亿元,计提比例为30.12%。其中,你公司对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台海集团”)应收账款余额为1.24亿元,合同资产余额为11.3亿元,两项资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为3.77亿元;你公司德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其应收账款余额为1.1亿元,合同资产余额为0.5亿元,你公司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0.82亿元,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0.03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前述逾期债务的具体情况、逾期原因以及债务逾期对你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具体影响;
一、报告期内公司逾期未支付金融机构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逾期金融债务累计192,463.2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下同):
序号 | 所属公司 | 金融机构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1 | 台海核电 | 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 | 13,474.12 | 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未能按期偿还银行借款,且未 |
2 | 渤海银行福州分行 | 8,350.00 | ||
3 |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核电 | 徽商银行北京分行 | 17,696.06 | |
4 | 济南财金枫润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4,030.47 | ||
5 | 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凤凰台支行 | 1,800.00 |
6 |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 25.3 | 能成功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导致贷款逾期。 | |
7 | 中信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 9,994.29 | ||
8 | 平安银行烟台分行 | 4,800.00 | ||
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 8,041.53 | ||
10 | 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 18,230.83 | ||
11 | 恒丰银行莱山支行 | 29,890.00 | ||
12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35,600.00 | ||
13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186.76 | ||
14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790.36 | ||
15 |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8,471.81 | ||
16 |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197.24 | ||
17 |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1,487.53 | ||
18 | 德阳台海 | 浙商银行成都分行 | 4,396.98 | |
合计 | 192,463.28 |
二、上述逾期债务主要由于流动资金紧张导致,具体原因如下:
1、受所属行业政策及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近两年公司订单总量持续减少。
2、公司主要产品订单为长周期制造合同,期初一次性生产投料资金占用较大,货款回收周期长,与生产周期不匹配。
3、近几年公司引进新设备,固定资产持续投入,导致短期流动性压力增大。
4、公司以短期借款为主,受逾期债务影响,新增融资不足,借款总额减少,偿债能力下降。
三、上述逾期债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具体影响:
1、逾期债务导致公司涉诉事项增加,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公司的信用评级,进而影响公司授信业务的正常开展。
2、部分逾期债务涉诉事项导致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查封,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金使用及安排造成一定影响。
3、部分逾期债务涉诉事项导致公司资信能力下降,进而对公司在核电行业投标业务中产生较大影响。
4、导致供应商应付账款出现逾期、职工工资部分拖欠、税款欠缴等情形。
5、因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法院裁定烟台台海核电于2020年11月19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截至回函日,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但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仍正常开展,生产设施正常使用,核心经营关键岗位人员团队稳定,上述债务逾期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2)说明你公司对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如适用)、你公司为偿还债务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及截至回函日的进展(如有);
一、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8日、6月12日、8月4日、8月29日、11月11日、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关于公司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关于公司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036/041/050/051/069/083)。上述债务逾期事项报告期内临时公告披露情况如下:
序号 | 所属公司 | 金融机构 | 逾期/诉讼时间 | 披露时间 | 临时公告编号 |
1 | 台海核电 | 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 | 2020/12/10 | 2020/12/10 | 2020-083 |
2 | 渤海银行福州分行 | 2020/06/10 | 2020/8/4 | 2020-041/051/069 | |
3 | 烟台台海核电 | 徽商银行北京分行 | 2019/12/19 | 2020/6/8 | 2020-034/036 |
4 | 济南财金枫润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19/7/19 | 2020/6/8 | 2020-034/036/050 | |
5 | 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凤凰台支行 | 2020/9/10 | 2020/8/29 | 2020-050/069 | |
6 |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 2020/12/26 | 2021/4/30 | 2020年年度报告 | |
7 | 中信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 2020/6/17 | 2020/8/4 | 2020-041/069 | |
8 | 平安银行烟台分行 | 2020/4/15 | 2020/6/8 | 2020-034/036 | |
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 2020/03/27 | 2020/6/8 | 2020-034/036 | |
10 | 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 2019/12/29 | 2020/6/8 | 2020-034/036 | |
11 | 恒丰银行莱山支行 | 2020/08/03 | 2020/8/4 | 2020-041/069 | |
12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2019/06/29 | 2020/6/8 | 2020-034/036 | |
13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8/11/13 | 2020/6/8 | 2020-034/036 | |
14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2018/11/13 | 2020/6/8 | 2020-034/036 | |
15 |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020/06/30 | 2020/8/4 | 2020-041/050 | |
16 |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9/07/24 | 2020/6/8 | 2020-034/036 | |
17 |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2019/07/29 | 2020/6/8 | 2020-034/036 | |
18 | 德阳台 | 浙商银行成都分行 | 2019/01/26 | 2020/6/8 | 2020-034/036 |
报告期内,因公司资金紧张融资业务未能按时付息,部分银行通过向公司提起诉讼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公司在收到诉讼文件后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为偿还债务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及截至回函日的进展
逾期借款事项虽然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已与各借款机构积极协商,采取相关改善措施化解风险:
1、加强与各债权人的有效沟通,探讨通过债转股等多种方式,根本化解债务风险问题。
2、积极配合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开展各项工作,参与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的进程,配合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对烟台台海核电查封资产进行解封,截至回函日,已解封23个冻结账户,解封资金1,082.74万元。
4、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加快公司的资金回笼。增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对国企、央企等主要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由市发改委牵头,由莱山区政府及公司组成工作专班进行催收;对其他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公司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或电话催收,对长期拒不支付的客户,公司准备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努力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公司2020年度收回货款43,544万元,截至回函日2021年度共收回货款16,245万元。
5、持续跟踪拓宽市场订单,采取成立联合体等多种合作方式参与投标,为公司订单的签订提供良好的条件公司持续经营发展提供保障。加强与相关行业的优势企业合作,注重中高端民用铸、锻件市场的开发,利用公司前期累积的研发成果,拓展市场。截至回函日,公司通过拓展市场累计签订新业务订单3.11亿元。
6、利用合作单位的融资资源,2020年度新增融资租赁借款1亿元,增加公司的流动性。
截至回函日,公司虽存在较多的逾期借款,但通过上述措施保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继续加快推进与各债权人协商债务化解工作,争取早日解决逾期债务问题。
(3)请结合你公司经营环境、资产状况、现金流量状况、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以及主要子公司和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进一步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公司的经营环境和各项业务开展情况
1、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里要求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
五”时期我国将建成华龙一号、国和一号、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积极有序推进沿海三代核电建设,推动模块式小型堆、60万千瓦商用高温气冷堆、海上浮动式核动力平台等先进堆型示范。开展山东海阳等核能综合利用示范。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
核电主设备的高技术壁垒很高,决定非涉核企业转型进入核电市场的难度行业准入要求严格,是机械制造行业的高端产品。台海核电通过多年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及持续的自主研发、创新,已逐步形成了涵盖冶炼、精炼、铸造、电渣、锻造、热处理、机械加工、焊接、检验等关键核心技术为一体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近十年项目招投标统计自公司成立以来,台海核电主管道、波动管市场占有率稳步超过60%。公司核心竞争力非常突出,“基本功”扎实,并在核电装备领域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目前公司现有资产仍可保持公司生产制造能力,伴随订单的增加,设备的利用率将大大提高。
2、针对核电行业经营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采取以下经营策略,各项业务在有序进行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营销部门积极跟踪民用核电的发展变化,了解掌握国家对核电机组审批情况信息,全力跟踪潜在订单进展,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增加订单支持。2021年度预计行业市场投标项目有所增加,如:防城港核电项目、漳州核电项目、招远核电项目、四代堆高温气冷堆核电项目等。公司将继续全力跟踪市场,一旦上述项目启动招投标工作,公司将积极筹备投标工作,努力获得订单。
(2)强化公司内部生产制造能力,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控制生产制造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3)公司为优化资产结构,盘活现有资产,以公司优质资产及研发技术优势,引进战略合作者,启动新项目建设以带动子公司的生产制造能力。目前合资公司已设立,项目建设在有序推进,预计今年完成投产。
(4)为保障公司发展的所需资金,加快催收前期应收账款,快速回笼资金;同时通过青岛融发租赁进行外部融资1亿元以增强资金的流动性。
(5)积极推进债务化解工作,解决逾期债务风险,优化资产结构,确保公司稳定持续经营。
伴随着国家政策及和行业市场环境逐步改善,核电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订单将逐年放量增加,公司在继续保持现有业务的同时,积极寻求新的资源进行业务拓展,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盈利能力,逐步改善公司的经营环境,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公司资产状况、现金流量状况、营业利润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572,790.43万元,主要包括固定资产167,774.27万元,合同资产115,650.36万元,应收账款80,312.91万元,存货54,149.17万元。负债总
额475,484.3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33,936.63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3.01%。公司从事高端装备产品制造,技术含量高,固定资产总量较大,通过完善的生产设施及公司掌握的核心制造技术,可以完成大型严苛工况下使用的特种钢及特种合金的制造,在公司相关产品领域始终保持核心竞争优势。报告期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6,641.4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64.29万元,虽然公司资金较为紧张,职工工资基本正常发放,关键岗位人员稳定,可维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为44,005.77万元,石化装备产品收入为19,377.4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44.03%,锻造产品收入为11,896.6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27.03%,核电产品收入为10,560.0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24%。公司近两年核电产品收入大幅下降,其他各产品营业收入与同期基本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营业利润-135,801.13万元,主要系本年订单不达预期,固定费用高以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原因所致,从毛利率水平看,受公司订单不足的影响,生产排产不连续,产品工艺复杂生产难度大,固定成本较高,未到达盈亏平衡点,但通过公司的节能降耗等成本控制措施,报告期的毛利率水平同比有所改善。
三、主要子公司和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情况
1、主要子公司破产重整进展。
烟台台海核电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的关联公司。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称“莱山区法院”)于2020年11月19日作出(2020)鲁061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一案,同日作出(2020)鲁0613破3号《决定书》,指定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工作组担任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2021年3月8日,莱山区法院依法作出(2020)鲁0613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烟台台海核电及其关联公司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烟台台海核电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同日,莱山区法院依法作出(2020)鲁0613破3号之三号《决定书》,指定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担任烟台台海核电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烟台台海核电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会议通过了《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与《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两项议案,并公布了《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债权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将继续审查未确认债权、清收应收账款、积极推进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工作、继续拟定重整计划草案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烟台台海核电或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21年9月8日前)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烟台台海核电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2、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
台海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台海玛努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烟台市台海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台海集团的子公司。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8日作出(2020)鲁06破(申)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台海集团重整申请,并指定莱山区法院管辖。莱山区法院于2020年11月30日作出(2020)鲁0613破4号《决定书》,指定台海集团破产重整工作组担任台海集团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2021年3月8日,莱山区法院依法作出(2020)鲁0613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烟台台海玛努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烟台市台海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与台海集团(以下合称“台海集团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同日,莱山区法院依法作出(2020)鲁0613破4号之二《决定书》,指定台海集团管理人担任台海集团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台海集团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会议通过了《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与《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案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两项议案,并同步公布了《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债权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将继续审查未确认债权、清收应收账款、积极推进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工作、继续拟定重整计划草案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台海集团或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21年9月8日)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台海集团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即2021年12月8日)。
3、说明如破产重整失败,是否对你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控股股东如破产重整失败,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如破产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公司将失去对烟台台海核电的控制权,因为烟台台海核电是公司主要经营实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四、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公司针对上述情况,已采取以下措施改善经营业绩:
1、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加快公司的资金回笼。增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对国企、央企等主要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由市发改委牵头,由莱山区政府及公司组成工作专班进行催收;对其他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公司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或电话催收,对长期拒不支付的客户,公司准备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努力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公司2020年度收回货款43,544万元,2021年度截至回函日收回货款16,245万元。
2、拓宽市场订单,采取联合体等多种合作方式,为公司订单的签订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加强与相关行业的优势企业合作,注重中高端民用铸、锻件市场的开发。利用公司前期累积的研发成果,拓展市场。
3、以公司前期规划方案,利用前沿的技术优势,寻找战略合作者,通过新项目建设以带动公司现有经营业务的发展。因近两年公司资金紧张,公司利用前期规划的投资项目,以部分采购和建设中的厂房和设备等出资与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青岛融发集团现金出资4.9亿元,占比49%;烟台国丰投资控股现金出资1亿元,占比10%;公司以资产出资4.1亿元,占比41%,目标是提高我国基础工业领域的高端装备国产化水平。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成合资公司关键材料的生产基地,带动公司生产制造能力的提升。
4、公司通过改革管理模式,使组织架构更加扁平、高效,保障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得以有效执行,提高资产周转和使用效率;优化现有人员结构,确保劳动用工效率最大化,合理高效配置优秀人力资源。
综上所述,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公司管理层采取有针对性的计划与措施,基本可以消除对公司未来12个月的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疑虑。但公司主要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如破产重整成功将有效减轻债务负担,恢复发展动力;若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失败,可能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说明计提坏账减值损失的具体测算过程,说明2020年坏账减值损失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以及对控股股东应收款项、子公司对客户的应收款项资产减值计提的依据和合理性;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及其充分性和合理性
公司把应收账款分为按照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和以账龄作为类似风险特征的组合,对于以账龄作为类似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根据综合历史损失率及前瞻性调整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单项计提项目,根据取得的客观证据进行分析判断,计算预计可回收金额。
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原值106,534.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6,221.78万元,计提比例为24.6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见下表:
类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按照单项计提 | 26,948.14 | 10,899.84 | 40.45% | 16,048.30 |
按照组合计提 | 79,586.56 | 15,321.94 | 19.25% | 64,264.61 |
合计 | 106,534.70 | 26,221.78 | 24.61% | 80,312.91 |
1、对于单项计提项目,公司根据取得的客观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具体客户计提明细如下:
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台海集团 | 12,402.69 | 3,737.50 | 30.13% |
二重集团德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10,640.91 | 5,320.45 | 50.00% |
吉林中意核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 2,742.95 | 886.38 | 32.31% |
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643.39 | 643.39 | 100.00% |
其他单位 | 518.21 | 312.12 | 60.23% |
合计 | 26,948.15 | 10,899.84 | 40.45% |
公司与台海集团签订容器类设备及锻件和专项竞优项目采购合同总金额为582,296.00万元,由于目前合同暂缓执行以及台海集团破产重整等原因,该款项能否收回主要取决于合同能否继续执行及执行的时间等因素,公司综合考虑项目的情况和应收账款的可收性,公司认为该应收账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对该项目应收账款按单项进行减值测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台海集团应收账款为12,402.69万元,预计损失率
30.13%,计提坏账准备3,737.50万元。
境外东方戈壁钢铁公司与二重集团德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二重进出口公司”)、 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万达”)签订年产33万吨高炉炼铁/转炉炼钢/连铸项目的设备供货总包合同,并指定德阳万达为项目设备供货商,受国际局势的影响,由于该项目2020年仍处于停滞状态,项目没有实质进展,应收账款回收存在一定风险,德阳万达综合考虑项目情况和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对该项目应收账款按照单项进行减值测试。截至报告期末,德阳万达和二重进出口公司应收账款为10,640.91万元,预计损失率50%,计提坏账准备5,320.45万元。
公司与吉林中意核管道制造有限公司陆丰核电厂1期工程2号机组主管道和波动管锻件分包合同、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2号机组主管道和波动管锻件分包合同、AP1000主管道及波动管管坯订货合同,由于受行业政策影响,实施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该项目应收账款按单项进行减值测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和吉林中意核管道制造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为2,742.95万元,预计损失率32.31%,计提坏账准备886.38万元。
境外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与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台海”)签订年产100万吨转炉炼钢/连铸项目一期设备供货分包合同,指定天纺集团作为一期项目的总包商,德阳台海作为一期设备供货商,由于该项目受国际局势的影响,项目没有实质进展,应收账款回收存在一定风险,德阳台
海综合考虑项目情况和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对该项目应收账款按照单项进行减值测试。截至报告期末,德阳台海应收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账面余额为643.39万元,预计损失率100%,计提坏账准备643.39万元。
2、对于以账龄作为类似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各子公司根据综合历史损失率及前瞻性调整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以各个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乘以预期信用损失率然后相加即为应该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本年度按照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如下表:
账龄 | 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37,378.65 | 2,527.09 | 6.76% |
1-2年 | 27,508.46 | 4,903.92 | 17.83% |
2-3年 | 2,333.01 | 535.03 | 22.93% |
3-4年 | 9,132.56 | 4,566.28 | 50.00% |
4-5年 | 1,309.57 | 865.32 | 66.08% |
5年以上 | 1,924.30 | 1,924.30 | 100.00% |
合计 | 79,586.55 | 15,321.94 | 19.25% |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坏账准备损失计提是充分和合理的。
二、对控股股东应收款项、子公司对客户的应收款项资产减值计提的依据和合理性
1、控股股东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和合理性:
公司与台海集团签订的是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采购合同。台海集团围绕国内高端装备发展目标,承接了重大工程项目的牵头制造工作,根据建设需要向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采购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产品。容器类设备及锻件及专项竞优项目采购合同总金额为582,296.00万元,截至2020年末形成应收账款金额为12,402.69万元。由于目前合同暂缓执行以及台海集团破产重整等原因,公司认为该应收账款存在预期信用损失,该款项能否收回主要取决于合同能否继续执行及执行的时间等因素,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文件,项目已明确列入,同时考虑公司所在行业的特殊性及前期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等。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客观性,结合对产品执行的合理预期,我们认为合同的履行可能会出现如下四种状况:
第一种情况为按照公司测试的资产回款期履行;
第二种情况为较公司测试的资产回款期延期一年履行;
第三种情况为较公司测试的资产回款期延期两年履行;
第四种情况是为合同不履行。
公司根据这四种情况,结合合同的签订时间、交货期、已获取的项目进展、本年度公司金融机构贷款的年化平均利率等条件,以不同的实现概率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确定应收账款损失率,并经计算该项目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为3,737.50万元。
2、子公司对客户的应收款项资产减值计提的依据和合理性
子公司对客户的应收款项主要为二重进出口公司和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为的,该项目为境外项目,由于国际局势的持续影响,银行结算通道暂停业务办理,货款回收无法实现,项目没有实质进展。公司根据预计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其中二重进出口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0,640.91万元,计提坏账准备5,320.45万元,计提比例50%;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643.39万元,计提坏账准备643.39万元,计提比例100%。截至回函日,外部客观影响因素仍未消除,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子公司与业主方股东保持有效沟通,待外部环境达到项目实施条件后,项目将继续实施。
综上所述,公司对控股股东应收款项、子公司对客户的应收款项按照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合理。
(5)详细列示合同资产的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约定完工时间、完工进度、存放地点、资产状态、结算金额及回款情况,说明相关资产的真实性,结合合同资产的完工进度、资产状态、结算金额及回款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以及对控股股东的合同资产、子公司的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依据和合理性;
一、关于合同资产的真实性说明
公司为核电设备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包括核电设备在内的高端设备,公司的最终用户基本为大型核电企业,核电设备的生产销售具有生产周期长、结算周期长的特点。公司对于符合时段法确认收入的长周期合同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同时由于和客户结算周期较长,形成合同资产金额较大。合同资产金额较大的特点符合行业特征,也符合公司合同结算的实际情况,公司合同资产是真实存在的。公司合同资产的明细情况见下表所示,其中应收控股股东的合同资产为113,187.50万元,占合同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68.39%。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合同金额 | 约定完工时间 | 完工进度 | 存放地点 | 资产状态 | 结算金额 | 回款情况 |
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5-6号机组主管道供货合同 | 877.08 | 12,772.35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100.00% | 客户指定地点 | 完工发货 | 10,041.02 | 11,702.35 |
福建福清核电项目5号机组主管道和波动管设备供货合同 | 1,099.77 | 13,274.86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100.00% | 客户指定地点 | 完工发货 | 10,246.26 | 11,982.56 |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 | 2,453.36 | 4,948.6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62.96% | 公司 | 锻件 | 209.40 | 245.00 |
(AP1000)2号机组主管道和波动管设备供货合同 | ||||||||
福建漳州核电工程项目1、2号机组(华龙一号)主管道和波动管设备供货合同 | 8,834.65 | 20,000.0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81.68% | 公司 | 锻件 | 5,128.21 | 3,113.95 |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华龙一号)主管道和波动管设备供货合同 | 6,036.54 | 10,100.0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69.93% | 公司 | 锻件 | - | - |
陆丰核电厂1期工程2号机组主管道和波动管锻件分包合同 | 2,798.84 | 6,773.29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70.35% | 公司 | 电渣锭 | 1,273.61 | 1,400.00 |
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2号机组主管道和波动管锻件分包合同 | 4,071.50 | 8,710.85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99.69% | 公司及客户指定地点 | 锻件 | 3,350.33 | 3,300.00 |
AP1000主管道及波动管管坯订货合同 | 1,665.33 | 15,730.0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72.39% | 公司 | 电渣锭 | 8,066.66 | 7,000.00 |
防城港核电厂二期(2XHL1000-1)3号机组LOT120G主管道 | 5,838.61 | 25,686.98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72.59% | 公司及客户指定地点 | 部分完工 | 10,097.25 | 11,779.31 |
宁德核电厂二期工程5、6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管道供应合同 | 2,678.63 | 24,988.0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100.00% | 客户指定地点 | 完工发货 | 18,678.63 | 17,323.09 |
K-2项目主管道及波动管设备订货合同 | 680.31 | 12,764.61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100.00% | 客户指定地点 | 完工发货 | 10,909.92 | 11,332.86 |
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稳压器波动管设备供货合同 | 121.25 | 1,496.0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100.00% | 客户指定地点 | 完工发货 | 1,157.38 | 1,346.40 |
专项竞优项目 | 2,098.96 | 7,016.0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77.70% | 公司 | 锻件 | 2,560.49 | 1,760.00 |
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采购合同 | 111,088.54 | 575,280.0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34.78% | 公司 | 锻件 | 60,180.57 | 59,021.61 |
示范工程核电厂放射性废物蒸汽重整(THOR)工艺装置管道采购合同 | 5,982.91 | 35,000.0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100.00% | 客户指定地点 | 完工发货 | 23,931.62 | 27,760.68 |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合同 | 2,051.84 | 3,804.0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80.95% | 公司 | 锻件 | - | 760.80 |
海阳核电2号机组PL01主管道分包合同 | 158.52 | 7,170.4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100.00% | 客户指定地点 | 完工发货 | 6,128.55 | 7,011.88 |
三门核电2号机组PL01主管道分包合同 | 558.52 | 7,170.4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100.00% | 客户指定地点 | 完工发货 | 6,128.55 | 6,611.88 |
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责任公司转炉合同 | 108.36 | 2,873.0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100.00% | 客户指定地点 | 完工发货 | 2,131.36 | 2,337.80 |
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炉合同 | 132.00 | 660.0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30.00% | 客户指定地点 | 部分完工 | 292.04 | 198.00 |
东方戈壁钢铁公司年产33万吨高炉炼铁/转炉炼钢/连铸项目 | 1,966.38 | 18,896.6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96.99% | 客户指定地点 | 部分完工 | 15,427.05 | 5,345.00 |
设备供货合作协议书 | ||||||||
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年产100万吨转炉炼钢/连铸项目一期设备供货分包合同 | 3,056.94 | 17,000.0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25.79% | 公司及客户指定地点 | 部分完工 | 1,134.67 | 684.17 |
吉林大学200MN液压机供货合同 | 1,148.32 | 3,812.00 | 根据实际生产进度确定 | 90.00% | 客户指定地点 | 部分完工 | 2,024.07 | 2,287.20 |
合计 | 165,507.16 | 835,927.94 | 199,097.64 | 194,304.54 |
位
二、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的说明
公司在期末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将合同资产分为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合同资产和以账龄为风险特征的未结算工程款组合。
对单项计提项目,通过分析公司所在行业的特殊性及前期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所承担的合同不履行的风险很低,但合同生产时间存在调整的情况,结合合同的签订时间、交货期、已获取的项目进展等条件,以不同的实现概率估计合同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公司实际资金成本平均年化利率为折现率,由此测定合同资产的预期现金流量,与合同资产的应收现金流量比对,从而确定合同资产减值金额。按照单项计提的合同资产明细如下表:
项目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采购合同 | 111,088.52 | 33,285.86 | 29.96% |
专项竞优项目 | 2,098.96 | 666.75 | 31.77% |
陆丰核电厂1期工程2号机组主管道和波动管锻件分包合同 | 2,798.84 | 904.30 | 32.31% |
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2号机组主管道和波动管锻件分包合同 | 4,071.50 | 1,315.50 | 32.31% |
AP1000主管道及波动管管坯订货合同 | 1,665.33 | 538.48 | 32.33% |
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年产100万吨转炉炼钢/连铸项目一期设备供货分包合同 | 3,056.94 | 1,528.47 | 50.00% |
东方戈壁钢铁公司年产33万吨高炉炼铁/转炉炼钢/连铸项目设备供货合作协议书 | 1,966.38 | 983.19 | 50.00% |
合计 | 126,746.47 | 39,222.55 |
对于划分到组合的未结算工程款,根据组合的性质判断预期信用损失,未结算工程款减值准备按公司应收账款历史账龄计算迁徙率及历史损失率,计算得出预期信用损
失,依据合同资产的实际账龄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以账龄为风险特征的未结算工程款组合计提明细如下表: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4,344.93 | 301.51 | 6.94% |
1-2年 | 5,332.95 | 719.64 | 13.49% |
2-3年 | 1,747.46 | 149.87 | 8.58% |
3年以上 | 27,335.34 | 9,463.22 | 34.62% |
合计 | 38,760.68 | 10,634.24 | 27.44% |
三、对于控股股东的合同资产减值测试计算过程
公司与台海集团签订的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采购合同总金额为582,296.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形成的合同资产为113,187.48万元,计提减值损失33,952.61万元。公司业务受国家政策及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的发展规划影响较大,根据公司了解的行业情况,国家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该项目的建设规划,我国未来对清洁能源的需求将大比例增加,核电产业发展回暖,综合判断项目的建设时间将加快。考虑到公司所在行业的特殊性及前期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所承担的建造合同不履行的风险很低,但合同生产时间存在调整的情况,因此,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客观性,结合对产品执行的合理预期,我们认为合同的履行可能会出现如下四种状况:
第一种情况为按照公司测试的合同资产回款期履行;
第二种情况为较公司测试的合同资产回款期延期一年履行;
第三种情况为较公司测试的合同资产回款期延期两年履行;
第四种情况是为合同不履行。
公司根据这四种情况,结合合同的签订时间、交货期、已获取的项目进展、本年度公司金融机构贷款的年化平均利率等条件,以不同的实现概率对合同资产进行测试,由此测定合同资产的预期现金流量,与合同资产的应收现金流量比对,从而确定合同资产减值金额。
四、子公司对客户的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依据和合理性
子公司对客户的合同资产为境外项目,包括: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年产100万吨转炉炼钢/连铸项目及德阳二重进出口公司-东方戈壁项目,由于国际局势的持续影响,项目没有实质进展,已生产准备出口的设备无法顺利出口,同时银行结算通道暂停业务办理,货款回收无法实现, 截至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于外部客观影响仍未解除,公司按照50%的预计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年产100万吨转炉炼钢/连铸项目账目余额3,056.94万元,计提减值损失1,528.47万元。德阳二重进出口公司-东方戈壁项目账目余额1,966.38万元,计提减值损失983.19万元。
(6)结合主要客户销售政策、结算方式、重要合同收入、成本确认原则等,详细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远超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是否真实;
一、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政策及结算方式
1、针对按时段确认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
公司获取的订单主要为核电站主设备制造等项目,根据项目的建设工期和最终用户情 况,给予灵活的账期。一般该类客户为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等单位下属的央企,项目受国家政策及社会环境的影响,建造周期各不相同。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属于该类别
2、针对按照时点确认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
公司为降低回款风险,在合同签订前,对客户的盈利能力、资金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行业地位等因素进行资质审查,以优劣为序分为四级,实行分级管理,情况如下:
信用等级 | 等级划分说明 | 账期 |
A 级 | 国企、央企、外资知名企业等 | 开票后 360 日内支付货款 |
B 级 | 外资企业、国内知名企业等 | 开票后 180 日内支付货款 |
C 级 | 财务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等 | 开票后 120 日内支付货款 |
D 级 | 其他企业 | 开票后 60 日内支付货款 |
3、针对特种产品合同形成的应收账款
由于特种产品合同客户大多为军工企业,客户信用良好,产品需求特殊,公司给予灵活的信用期。
以核电类产品为例,公司对核电类产品的结算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确定。在办理结算、开具发票前,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其作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在合同制资产项目列示。生产进度达到结算节点后,公司销售部门向客户提出开票申请并提供质量计划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等供客户审核,客户对资料审核合格后,同意公司的开票申请。公司财务部门按照结算程序开具发票后,确认应收账款,冲减合同资产。
就公司已完成项目来看,以已交货的华龙1号某机组主管道及波动管制造项目为例,合同的生产进度和结算条款分析如下:2013年12月合同签订后公司组织生产,2017年7月完成交货。根据合同结算条款,合同签订后,结算合同额的5%,开始主管道热段锻件投料结算5%,开始波动管锻件投料结算5%,主管道冷段、热段和过渡段管件弯制完成结算10%,波动管锻件完工结算5%,主管道热段力学性能试验和晶粒度检验合格结算10%,主管道热段、冷段、过渡段组件水压试验合格结算10%,主管道出厂验收合格结算5%,波动管5段组件出厂验收合格结算5%,主管道到达电站现场指定位置结算15%,主管道现场验收合格结算5%,波动
管到达电站现场指定位置结算5%,波动管现场验收合格结算5%,设备签署临时验收证书后支付货款的5%,设备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支付货款的5%。项目从2014年2月开始结算,截至回函日,尚有10%的合同额未结算。
综上所述,公司核电类产品项目建造及结算周期长,既符合行业特征,也符合核电类产品结算的实际情况。
以石化类等其他产品为例,产品完工发货,经对方验收合格后,公司销售部门向客户提出开票申请并提供产品出入库单等必要的证明文件等供客户审核,客户对资料审核合格后,公司财务部门按照结算程序开具发票,确认应收账款、相关税费及收入。此类产品的生产周期较短,因此开票结算的周期也较短,符合行业特征。
二、公司重要合同收入、成本确认原则
收入确认原则是: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成本的确认原则是: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 把公司的合同区分为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的合同和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的合同。
1、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合同,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考虑下列迹象: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根据公司“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合同”的生产实际情况,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即完工进度),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按实际支出确认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收入和成本以下面公式计算:
当期确认的收入=合同总金额(不含税)×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成本=合同累计已发生成本金额—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成本。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的合同,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结转相关成本。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考虑下列迹象: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三、公司应收账款远超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的是否真实
2020年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8.03亿元,期末前十名应收账款合计7.2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客户 | 应收账款余额 | 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价值 |
1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46,587.91 | 6,035.13 | 40,552.78 |
2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12,402.69 | 3,737.50 | 8,665.19 |
3 | 二重集团德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10,640.91 | 5,320.45 | 5,320.46 |
4 |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 4,221.37 | 295.50 | 3,925.87 |
5 | 北京壹诺航装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7,747.00 | 3,873.50 | 3,873.50 |
6 |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 2,766.83 | 193.68 | 2,573.15 |
7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2,691.68 | 280.78 | 2,410.90 |
8 | 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 | 2,652.16 | 320.95 | 2,331.21 |
9 | 吉林中意核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 2,742.95 | 886.38 | 1,856.57 |
10 | 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 | 1,299.22 | 324.80 | 974.42 |
11 | 其他小计(应收账款价值低于800万元的客户,共138家) | 12,781.98 | 4,953.11 | 7,828.86 |
合计 | 106,534.70 | 26,221.79 | 80,312.91 |
2、主要应收账款形成的时间、确认原则和未收回的原因
(1)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公司对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确认时间为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公司根据与客户的合同、发货凭证、验收合格证明等单据进行应收账款的确认,在发货凭证、验收合格证明等单据齐全后,进行收入的确认。公司应收账款客户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离心铸造耐热合金炉管、静态铸造件及精密铸造件,其主要客户为央企及国外石化行业知名企业,公司对其所销售产品是高温合金所生产最终产品的前端工序。2019年公司对高温合金应收账款新增3亿元,回款1.8亿元,2020年应收账款新增2.2亿元,回款1.5亿元。由于高温合金的外部客户合同存在较长的收款账期,项目未能及时收回货款,所以未按时支付公司货款。
(2)台海集团
公司对台海集团应收账款确认时间为2018年12月,公司根据与客户的合同约定,按照完工进度达到的合同付款节点来进行应收账款的确认,其收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合同签订后,公司管理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营销、技术、生产、行政人事、采购、设备、财务等部门全面参与。技术部门对项目工艺流程设计进行转化,其他部门对产能利用、工期安排、各种资源投入量及价格等基础数据进行充分的论证,编制完整的项目预算。公司按项目、按工序设置各级明细科目,归集实际发生的成本。直接材料和辅助材料根据项目的实际耗用直接计入项目生产成本,直接人工按照项目耗用的实际人工工时按比例分配计入项目生产成本,电费根据项目使用的具体设备的实际设备工时,耗用的电量,按比例分配计入成本,质检费用按照项目耗用的实际质检人工工时按比例分配计入成本。根据工序的不同特点,制造费用采用最能体现成本分配合理性的要素进行分配,如冶炼工序按照项目的实际产量进行分配,机加工工序按照耗用的实际人工工时进行分配。每月按照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收入。
公司应收账款客户台海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该应收账款为公司承揽的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项目形成的,台海集团围绕国内高端装备发展目标,承接了重大工程项目的牵头制造工作,根据建设需要采购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产品。目前因台海集团资金紧张
暂未支付。
(3)二重集团德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对二重集团德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确认时间为2016年,公司根据与客户的合同约定,按照完工进度达到的合同付款节点来进行应收账款的确认,其收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合同签订后,公司编制完整的项目预算,按项目归集生产成本,按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进行收入的确认。
子公司德阳万达境外项目受国际局势的影响,目前处于停滞状态,未按期正常结算,由于总包方二重进出口公司对业主单位的应收账款未收回,按照合同约定,公司也无法取得上述应收账款。
(4)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对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确认时间为2020年12月,公司根据与客户的合同约定,按照完工进度达到的合同付款节点来进行应收账款的确认,其收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合同签订后,公司管理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营销、技术、生产、行政人事、采购、设备、财务等部门全面参与。技术部门对项目工艺流程设计进行转化,其他部门对产能利用、工期安排、各种资源投入量及价格等基础数据进行充分的论证,编制完整的项目预算。公司按项目、按工序设置各级明细科目,归集实际发生的成本。直接材料和辅助材料根据项目的实际耗用直接计入项目生产成本,直接人工按照项目耗用的实际人工工时按比例分配计入项目生产成本,电费根据项目使用的具体设备的实际设备工时,耗用的电量,按比例分配计入成本,质检费用按照项目耗用的实际质检人工工时按比例分配计入成本。根据工序的不同特点,制造费用采用最能体现成本分配合理性的要素进行分配,如冶炼工序按照项目的实际产量进行分配,机加工工序按照耗用的实际人工工时进行分配。每月按照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收入。
公司核电产品的主要客户多属于大型国企,如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等,公司主要客户为长周期结算合同,按合同完成生产进度,提交支付申请文件后,由于大型国企审批程序较为复杂,导致应收账款回收期较长。
(5)北京壹诺航装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对北京壹诺航装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确认时间为2017年9月,公司根据与客户的合同、发货凭证、验收合格证明等单据进行应收账款的确认,在发货凭证、验收合格证明等单据齐全后,进行收入的确认。
公司主要向其销售高纯净合金材料锻件、高纯净母合金材料、超低碳不锈钢锻造母材等,产品均已完成交付,因其尚有部分货款未收回,所以未按时支付公司货款。
综上所述,公司依据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对合同实质进行判断,对于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的合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此类合同项目,充分合理的编制
项目预算,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方要求安排生产进度;对于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的合同,采用发货确认收入,此类合同项目,在公司完工发货后,客户方验收合同并开具发票确认收入,通过对项目发货清单、运输单、开票申请等各项原始单据严格审核后开具发票,并进行收入确认,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推迟确认成本的情形。
3、公司应收账款远超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价值为8.03亿元,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价值为9.6亿元,2018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价值为12.16亿元,本期应收账款较2019年度减少1.57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周期较长,存在前期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的情况,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44,005.77万元, 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客户 | 产品类别 | 营业收入 | 占比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石化装备 | 19,377.45 | 44.03%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 技术服务 | 2,075.47 | 4.72% |
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 | 泵类铸件 | 1,299.49 | 2.70% |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 泵类铸件 | 1,188.95 | 2.95% |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 核电设备 | 901.84 | 2.05% |
合计 | 24,843.20 | 56.45% |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2019年同比下降13.67% ,较2018年同比下降68.1%,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因债务逾期诉讼等原因导致公司资信水平下降,对于核电行业新签订单的招投标产生不利影响,导致订单减少。
(2)公司因债务逾期诉讼等原因导致公司银行账户查封,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部分产品拖期交付影响产品利润率。
(3)公司正在执行的重要业务合同因时间调整和国际环境影响,本期处于暂停状态,没有确认收入。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均同比持续下降,但受债务逾期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降速度较快,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较长,回收速度未增加,导致本报告期出现公司应收账款远超营业收入的情况,公司应收账款远超营业收入是合理的。
(7)补充披露你公司主要子公司及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进度,并说明如破产重整失败,是否对你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如是,请及时、充分披露风险提示;
一、主要子公司及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进度
1、主要子公司破产重整进度
2020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债权人江苏方能热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烟台台海核电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对烟台台海核电进行破产重整。2020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苏方能热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对烟台台海核电的破产重整申请。2020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继续营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4),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指定烟台台海核电重整工作组作为其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认为目前烟台台海核电内部经营管理体系较为完备,继续经营有助于提升其整体资产价值,吸引潜在意向投资人,且继续营业将更有利于广大债权人、职工和各相关方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同意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向法院提出烟台台海核电继续营业的申请。
2021年3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对烟台台海核电、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实质合并重整申请。
2021年5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1)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表决事项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502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共448家,其中同意的债权人共430家,代表债权金额2,622,176,122.15元。同意该表决事项的债权人已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半数,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0.73%,已超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3,248,229,605.48元的二分之一。(2)财产管理方案表决事项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502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共448家,其中同意的债权人共435家,代表债权金额2,793,256,107.46元。同意该表决事项的债权人已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半数,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5.99%,已超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3,248,229,605.48元的二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财产管理方案两个表决事项。
2、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进度
2020年12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1),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台海集团的重整申请,本案由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管辖。
2021年3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部分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
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20年11月28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台海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管辖。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0日指定台海集团破产重整工作组担任管理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台海集团管理人对台海集团、烟台台海玛努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烟台市台海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的实质合并重整申请。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1)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表决事项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33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共120.52家,其中同意该项表决事项的债权人共104.52家,代表债权金额9,407,623,106.71 元。同意该表决事项的债权人已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半数,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4.82%,已超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513,952,996.11元的二分之一。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表决事项。(2)财产管理方案表决事项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33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共120.52家,其中同意该项表决事项的债权人114.52家,代表债权金额12,432,725,855.32元。同意该表决事项的债权人已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半数,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5.66%,已超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513,952,996.11元的二分之一。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财产管理方案表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财产管理方案两个表决事项。
二、如破产重整失败对公司造成的重大影响
1、若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失败,对公司造成的重大影响
烟台台海核电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后,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破产。公司对烟台台海核电担保余额为16.08亿元,若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失败,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存在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的风险。烟台台海核电合并销售收入占公司销售收入的100%,总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
99.99%,净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96.61%。若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失败,可能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的相关规定,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若控股股东破产重整失败,对公司造成的重大影响
台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2,436,8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27%。若台海集团破产重整失败,存在公司股份被公开拍卖的情况,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风险。
若台海集团破产重整失败,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产品的最终用户进行调整,可能存在重新签订合同的情况,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台海集团及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进程,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根据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复核与年报同时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数据,说明与年报披露相关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
2020年度公司固定资产计提减值金额为36,114.37万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金额为47,049.46万元,信用损失计提减值金额为8,895.92万元,存货计提减值金额为4,088.63万元,合计为96,148.38万元。
1、公司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中与2020年年报中披露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数据如下:
项目 |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数据 | 2020年年报数据 | 差异 | |
本期计提金额 | 本期计提金额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36,114.33 | 36,114.37 | -0.04 |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47,049.49 | 47,049.46 | 0.03 | |
信用损失准备 | 应收账款 | 8,895.92 | 8,752.2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133.72 | |||
长期应收款 | 10.00 | |||
合计 | 8,895.92 | 8,895.92 | ||
存货跌价准备 | 4,088.64 | 4,088.63 | 0.01 | |
合计 | 96,148.38 | 96,148.38 | 0.00 |
2、公司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与《2020年年度报告》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数值差异系公司在计算各大类减值合计金额时,已对明细数据进行取整,导致各大类合计金额出现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年报中披露的财务报表附注六、21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6,114.37万元,与《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中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6,114.33万元”,差异0.04万元,是由于公司在计算《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中固定资产减值数值时,明细数据已按万元进行取整,导致合计金额与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相差0.04万元。
(2)2020年年报中披露的财务报表附注六、10合同资产,本期计提同资产减值准备47,049.46万元,与《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中的“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7,049.49万元” 差异0.03万元,是由于公司在计算《关于2020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中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时,明细数据已按万元进行取整,导致合计金额与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相差0.03万元。
(3)2020年年报中披露的财务报表附注六、5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8,752.20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六、8其他应收款,新增坏账准备133.72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六、16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三项计提坏账准备合计8,895.92万元,与《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中的“计提信用损失准备8,895.92万元”数据一致。
(4)2020年年报中披露的财务报表附注六、9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88.63万元,与《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中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88.64万元”,差异0.01万元,是由于公司在计算《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中存货跌价准备合计金额时,明细数据已按万元进行取整,导致合计金额与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相差0.01万元。
今后,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的水平,从源头抓质量,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使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使会计人员掌握完善的会计理论知识,增强职业判断能力。不断健全会计核算监督制度和复核工作,深刻剖析问题原因,认真总结经验,进行积极、彻底的整改,从多方面入手,不断的完善财务制度,优化核算流程,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问题二、根据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会计师认为上述保留意见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请年审会计师:
(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第六条的规定,进一步说明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如确认金额不可行,请详细说明不可行的原因,并说明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对广泛性的规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6年12月23日修订)第五条规定,广泛性,是描述错报影响的术语,用以说明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或者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
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2、对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事项的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条及第六条规定,在持续经营假设下,财务报表是基于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并在可预见的将来继续经营下去的假设编制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就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得出结论,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由于公司的一级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大量债务逾期无法偿还,烟台台海核电被债权人起诉,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称“莱山区法院”)于2020年11月19日作出(2020)鲁061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一案,同日作出(2020)鲁0613破3号《决定书》,指定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工作组担任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台海核电已在附注三、2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管理层拟采取改善流动性的计划与措施。台海核电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部分披露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组的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已充分关注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根据相关准则的规定,执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见本问题(2)的回复。
根据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
(1)烟台台海核电自2015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来一直是公司的核心子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烟台台海核电,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对公司的影响重大,如破产重整成功将有效减轻债务负担,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公司将能够持续经营;若破产重整失败可能会破产清算,可能导致公司退市。根据莱山区法院(2020)鲁0613破3号之一《决定书》,莱山法院根据公司的申请,准许烟台台海核电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重整期间公司能够对烟台台海核电进行控制,公司把烟台台海核电纳入合并范围是合理的。
(2)大量债务无法偿还、子公司破产重整等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主要是在或
有损失、预期利息确认以及相关事项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等方面,主要体现为财务报表中的应付利息、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特定账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充分计提逾期利息、法律诉讼相关的或有损失,并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逾期债务、或有事项等信息,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已基本消除。
(3)根据公司对问题一的回复,对于持续经营问题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参与子公司破产重整、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积极拓展市场、利用合作单位进行融资等,各项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的现金流量进行了预测,能够维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年审期间通过对公司管理层等有关人员的访谈及生产经营场所的观察,目前台海核电的人员基本稳定,工资能够正常发放,生产经营基本正常。
(4)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主要问题是烟台台海核电的债务问题,公司正通过破产重整从根本上化解烟台台海核电的债务问题。目前破产重整尚在进行中,我们访谈了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公司管理层,了解破产重整的安排,计划及关键时间节点,并取得相应的支持性文件,根据取得的相关资料我们没有发现当前存在可能导致重整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随着破产重整的开始,金融机构对烟台台海核电的借款已于破产重整开始日停止计息,烟台台海核电被查封的资产的也逐渐解封,破产重组进程正在逐步推进,破产重组计划已初步制定,由于破产重整受多种因素影响,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目前,烟台台海核电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会议通过了《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与《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两项议案,并公布了《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债权表》。在2021年4月29日出具年度审计报告之前,我们未能取得破产重整的完整计划书,同时债权人会议在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后才能召开,我们无法取得债权人会议的正式资料。
(5)大量债务逾期、破产重整等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进而对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公司财务报表造成广泛影响,但基于公司采取的各种改善措施,表明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是合理的,因此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综上所述,公司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对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我们对公司做出的持续经营能力评估进行了评价,认为台海核电运用持续经营
假设是恰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台海核电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已经披露了与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应对计划和改善措施,但涉及子公司破产重整的有关具体方案及最新进展未在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因此我们对该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
3、关于应收台海集团的资产减值问题
公司应收台海集团应收账款余额为1.24亿元,合同资产余额为11.3亿元。由于目前合同暂缓执行以及台海集团破产重整等原因,公司考虑台海集团破产重整预计结果与合同后期执行情况,预计了系列可能的结果,并根据预计的各种可能的发生概率,计算各种情况下的预计现金流折现金额,测算了相关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资产减值为3.77亿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减值为0.37亿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3.40亿元,我们认为该事项属于重大事项。
根据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公司在2017年和2018年与台海集团签订了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58亿元,该项目为烟台市政府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项目,项目已报省政府。该项目因建设延期等原因,目前合同暂缓执行。通过对台海核电、台海集团以及台海集团的上游最终客户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访谈,我们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的宏观战略及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文件精神,由于核电行业的特殊性,项目的审批时间比较长,同时控股股东破产重整,合同的继续执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控股股东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存在减值迹象。通过复核公司对资产减值的测算过程,我们认为,公司在计算可回收金额时,对各种可能情况下现金流量进行预计时,涉及的主观估计较多,相关预测依据缺乏客观充分的证据,我们无法核实有关不确定性对减值的影响金额,因此我们对公司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
我们认为,该事项主要涉及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涉及的利润表项目为预期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该事项仅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的特定项目产生影响。同时公司已对该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公司也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能够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因此该事项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4、关于子公司的资产减值计提问题
德阳子公司的资产减值项目为境外项目,包括: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公司(简称天纺集团)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丝绸之路项目)及德阳二重集团德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二重进出口公司)东方戈壁钢铁公司项目(简称东方戈壁项
目)。截至2020年底子公司境外项目形成应收账款1.13亿元,合同资产0.50亿元,应收账款累计计提减值0.60亿元,合同资产累计计提减值0.25亿元。上年度由于国际局势的影响,已生产准备出口的设备无法顺利出口,同时银行结算通道暂停业务办理等原因,公司按照预计损失计提了减值准备0.82亿元。本年度德阳子公司应收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0.03亿元,应收天津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0.06亿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我们对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事项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执行的审计程序见本问题(2)的回复,通过检查有关合同、协议并访谈公司管理层,我们认为与上年相比项目基本无实质性变化,通过访谈东方戈壁项目的总包方二重进出口公司及丝绸之路项目业主在国内的股东方,了解到了该项目的相关情况,由于无法取得业主方对该项目的付款计划等资料,对公司计提的相关项目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金额,所依据事项不确定性的影响金额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出具了保留意见。该事项在上期被出具保留意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的文件精神,如果上期的保留事项已解决,注册会计师可以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如果事项仍未解决,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认为,该事项本期仍未解决,该事项可能对财务报表相应特定报表项目产生影响,但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不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理解,因此我们就该事项发表保留意见符合审计准则的规定。
(2)逐项说明针对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未采取或无法采取其他替代程序的原因及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1、对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事项,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了解公司主要子公司破产重整的有关情况及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2)查阅有关裁定书,判断烟台台海核电及台海集团破产重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3)取得公司提供的持续经营能力分析报告,评价这些改善措施的可行性。
(4)获取公司编制的的现金流量预测,评价其编制的假设、依据等是否合理。
(5)访谈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了解破产重整的计划及关键时间节点等信息,
对子公司破产重整成功的可能性进行分析。
(6)访谈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了解政府部门对公司的纾困措施、并取得了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成立公司工作专班的请示报告。
(7)向公司了解战略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情况以及子公司主要债权人对破产重整的初步意见。
目前子公司正处于破产重整的过程中,破产重整计划已初步制定,由于子公司管理人保密的需要我们未能取得破产重整计划书,同时债权人会议预计在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后才能召开,我们无法取得债权人会议的正式资料。
2、对于应收控股股东台海集团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事项,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日常管理及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对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台海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破产重整的有关情况。
(3)取得公司与台海集团签订的合同,并现场查看目前产品的生产情况。
(4)访谈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中的律师团队,了解破产重整对合同执行的影响。
(5)访谈台海集团及台海集团最终客户,判断后续合同的执行情况。
(6)访谈政府有关部门了解项目立项情况,并取得烟台市人民政府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报的请示。
(7)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依据及合理性。
(8)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所做测算的依据及合理性。
应收台海集团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主要取决于该项目是否能够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审批以及项目的开工时间、项目的资金来源、后续合同的履行等多重因素,我们无法取得该项目的批复资料、后续合同继续履行、以及后续资金是否能够保证项目开展的客观证据。因此无法对公司应收控股股东款项的减值计提金额的充分性进行确认。
3、德阳子公司应收境外项目的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日常管理及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查阅项目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向公司管理层询问业主方建造计划及付款承诺。
(3)获取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等,复核账龄的准确性。
(4)访谈东方戈壁项目的总包方二重进出口公司及丝绸之路项目业主在国内的股东方,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预计款项收回的可能性。。
(5)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国家局势、关注项目所处国际资金结算通道是否受阻。
(6)复核公司项目应收金额的预计可回收金额及依据。
由于境外项目受国际局势、疫情持续影响,无法得到项目业主方对于该款项的付款计划等有关资料,我们无法对公司该项目减值计提金额的充分性进行确认。
(3)综合上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综上所述,根据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6年12月23日修订)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上述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或可能产生影响不符合具有广泛性的情形,不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问题三、年报显示,由于大量债务逾期无法偿还,你公司面临诸多诉讼、大量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况。请你公司:
(1)自查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是否达到临时报告披露标准,你公司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的情形;
回复: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披露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1.1.1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1.1.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经累计计算达到本规则第11.1.1条标准的,适用第11.1.1条规定;已按照第11.1.1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BJGX0417”《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23.15亿元。
据上,如公司的单项或连续十二个月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达到2.31亿元以上,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1.1.1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临时报告的方式进行披露。
二、公司报告期内达到临时报告披露标准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烟台台海核电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2017年7月24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租赁”)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金额300,000,000.00元。2019年1月14日及2019年12月30日分别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变更协议》,公司、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提供保证担保。2020年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时支付到期租金,2020年8月3日被华夏租赁提起诉讼。烟台台海核电2020年8月26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快递送达的 《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中披露此事项。
2、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与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2017年4月25日,烟台台海核电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签订借款协议,协议金额为300,000,000.00元。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提供保证担保,贷款期限自2017年4月25日起至2019年4月25日止。 2019年4月24日,再次签订贷款展期合同,展期金额298,900,000.00元,其余本金归还,贷款期限变更为2017年4月25日起至2020年4月25日止。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本金及利息,2020年9月23日被恒丰银行提起诉讼。恒丰银行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烟台台海核电立即偿还本金298,900,000.00元,逾期利息7,361,261.98元,未付利息的复利80,609.69元,台海集团、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核香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台海集团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烟台台海核电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烟台台海核电于2020年11月9日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递送达的《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在《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中披露此事项。
3、报告期内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以上单项达到临时披露标准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于2020年6月8日、6月12日、8月29日、11月11日、12月10日披露《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036/050/069/083),对公司报告期内累计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
三、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披露诉讼情况如下:
诉讼事项 | 涉诉金额 | 收到起诉书或诉讼时间 | 本期披露时间 | 公告编号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35,600 | 2019/10/24 | 2020/6/8 | 2020-034/036 |
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5,890.01 | 2019/10/28 | 2020/6/8 | 2020-034/036/2021-021 |
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10,800.01 | 2019/10/28 | 2020/6/8 | 2020-034/036/2021-021 |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宏信(天津)租赁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8,896.96 | 2019/7/24 | 2020/6/8 | 2020-034/036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德阳台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3,210.48 | 2018/11/13 | 2020/6/8 | 2020-034/036 |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6,921.81 | 2020/8/26 | 2020/8/29 | 2020-050/2021-001 |
恒丰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29,890 | 2020/11/9 | 2020/11/11 | 2020-069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17,696.06 | 2020/3/16 | 2020/6/8 | 2020-034/036 |
中国建设银行烟台莱山支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18,230.83 | 2020/11/9 | 2020/11/11 | 2020-069/2021-001 |
中信银行烟台分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9,994.29 | 2020/10/28 | 2020/11/11 | 2020-069/2021-030 |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贸大厦支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10,229 | 2020/11/9 | 2020/11/11 | 2020-069/2021-001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10,000 | 2021/1/12 | 2021/1/13 | 2021-001/03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3,304 | 2020/8/13 | 2020/8/29 | 2020-050/06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6,000 | 2020/11/5 | 2020/11/11 | 2020-069/2021-001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4,030.47 | 2020/6/3 | 2020/6/8 | 2020-034/036/050/2021-02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3,940 | 2021/3/4 | 2021/3/10 | 2021-021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20,950.78 | 2021/1/22 | 2021/1/28 | 2021-00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5,000 | 2020/11/5 | 2020/11/11 | 2020-069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13,500 | 2020/12/8 | 2020/12/10 | 2020-083/2021-001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8,350 | 2020/11/4 | 2020/11/11 | 2020-069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诉德阳台海借款合同纠纷 | 4,396.98 | 2019/6/10 | 2020/6/8 | 2020-034/036 |
烟台嘉德汽车铸造材料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买卖合同纠纷 | 379.31 | 2019/11/11 | 2020/6/8 | 2020-034/036 |
烟台市莱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申请台海核电履行社保缴纳义务 | 236.62 | 2021/1/13 | 2021/1/16 | 2021-004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保险合同纠纷 | 1,173.08 | 2020/5/8 | 2021/4/30 | 2020年年度报告 |
青岛凯捷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施工合同纠纷 | 813.65 | 2020/5/13 | 2021/4/30 | 2020年年度报告 |
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买卖合同纠纷 | 396.5 | 2020/5/11 | 2021/4/30 | 2020年年度报告 |
烟台市莱山区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施工合同纠纷 | 217.51 | 2019/12/12 | 2021/4/30 | 2020年年度报告 |
烟台智源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施工、买卖合同纠纷 | 213.74 | 2020/7/27 | 2021/4/30 | 2020年年度报告 |
山东海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施工合同纠纷 | 139.67 | 2019/9/16 | 2020/4/29 | 2019年年度报告 |
烟台市安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买卖合同纠纷 | 122.84 | 2020/9/1 | 2021/4/30 | 2020年年度报告 |
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公司诉德阳万达合同纠纷 | 1,324.76 | 2021/3/2 | 2021/4/30 | 2020年年度报告 |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铸锻分公司诉德阳台海买卖合同纠纷 | 165.79 | 2020/6/20 | 2021/4/30 | 2020年年度报告 |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8日、6月12日、8月29日、11月11日、12
月10日通过临时报告披露《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036/050/069/08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经临时报告披露的诉讼金额合计4567.54万元,未达到临时报告披露标准,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临时报告中披露了有关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披露的情况。
(2)说明截至回函日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请你公司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截至回函日的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8日、6月12日、8月4日、8月29日、11月11日、12月10日披露《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036/041/050/051/069/083),于2021年1月30日、2021年1月28日、2021年3月10日、2021年4月24日、2021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新增诉讼的公告》、《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新增诉讼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004/021/030/053)。
律师事务所意见:
(一)关于台海核电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披露标准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1.1.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经累计计算达到本规则第11.1.1条标准的,适用第11.1.1条规定。已按照第
11.1.1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2.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中喜审字[2021]第01057号”的《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台海核电经审计净资产为819,779,505.21元。
据此,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台海核电发生的未决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达到(或累计达到)8,197.80万元以上的,即应当及时披露。
(二)关于台海核电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披露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阅台海核电公开披露的信息,自2020年至今,台海核电以《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0-034)、《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2020-036)、《关于公司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2020-041)、《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50)、《关于公司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2020-051)、《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20-069)、《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20-083)、《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21-001)、《关于新增诉讼的公告》(2021-004)、《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21-021)、《关于新增诉讼进展的公告》(2021-030)对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
根据台海核电的书面确认及其提供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期:2021年6月24日-6月30日),以及访谈台海核电的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截至查询日,台海核电及其前述人员未发现台海核电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其他单笔金额达到8,197.80万元以上的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
(3)说明截至目前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否属于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会产生重大影响;
回复:
1、经自查,截至回函日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户余额 | 占2020末公司净资产比重 | 账户性质 |
台海核电 | 工行四川省眉山青神支行 | 0 | 0.00% | 一般户 |
工行四川省眉山市分行 | 0 | 0.00% | 基本户 | |
中行四川省眉山分行 | 7.13 | 0.01% | 一般户 | |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 | 0 | 0.00% | 一般户 | |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 0.71 | 0.00% | 一般户 | |
交通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 0 | 0.00% | 一般户 | |
招商银行烟台幸福路支行 | 49.91 | 0.05% | 一般户 | |
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 | 0.04 | 0.00% | 一般户 | |
烟台台海核电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478.69 | 0.49% | 基本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0.02 | 0.00% | 一般户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 | 0 | 0.00% | 一般户 | |
建行莱山支行 | 83.23 | 0.09% | 一般户 | |
0.01 | 0.00% | 一般户 | ||
2.83 | 0.00% | 一般户 | ||
1.76 | 0.00% | 一般户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 | 0 | 0.00% | 一般户 |
华夏银行南大街支行 | 0.01 | 0.00% | 一般户 | |
恒丰银行莱山支行 | 0 | 0.00% | 一般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 0.22 | 0.00% | 一般户 | |
烟台银行国茂大厦支行 | 1.64 | 0.00% | 一般户 | |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 | 0.54 | 0.00% | 一般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 12.83 | 0.01% | 一般户 | |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二路支行 | 1.26 | 0.00% | 一般户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0.54 | 0.00% | 一般户 |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0.01 | 0.00% | 一般户 | |
渤海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0.34 | 0.00% | 一般户 | |
民生银行烟台分行 | 0.00% | 一般户 | ||
台海智能 | 青岛银行烟台分行 | 1.57 | 0.00% | 基本户 |
农行莱山支行 | 0.43 | 0.00% | 一般户 | |
德阳台海 | 建设银行德阳经开区支行 | 31 | 0.03% | 一般户 |
德阳万达 | 工商银行德阳东汽支行 | 8.33 | 0.01% | 一般户 |
长城华西银行德阳高新科技支行 | 12.76 | 0.01% | 一般户 | |
四川什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1.21 | 0.00% | 一般户 | |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庐山路支行 | 3.08 | 0.00% | 基本户 | |
中行岷江西路支行 | 0.44 | 0.00% | 一般户 | |
兴业银行德阳分行 | 0 | 0.00% | 一般户 | |
民生银行德阳分行 | 0.03 | 0.00% | 一般户 | |
建设银行德阳经开区支行 | 0 | 0.00% | 一般户 | |
合计 | 700.57 | 0.72% |
2、对于被冻结账户是否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的判断及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基本存款账户通常认为系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被冻结会导致公司无法提取现金,但公司目前资金支付主要采用银行转账、汇款、支票、本票等方式,因此基本存款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较小。母公司台海核电的注册地位于四川省青神县黑龙镇,而公司实际经营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母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位于四川眉山,公司考虑便捷性、时间以及成本等因素,未将该基本账户作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主要账户使用。一般存款账户通常不被认为系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报告期末,公司被司法冻结的一般存款账户金额合计217.23万元,占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2.99%,占报告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26%。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被冻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被冻结一般存款账户不是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一般存款账户被冻结对公司资金的周转产生一定影响,但公司目前仍可以通过其他未被冻结的一般存款账户进行日常结算业务,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影响。
外币账户通常不被认为系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公司被司法冻结的外币账户合计
87.83万元,占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1.21%,占报告期期末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1%。公司被冻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因此被冻结一般存款账户不是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企业日常发生的外币业务较少,且发生金额较小,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目前,公司在积极配合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协调各地法院继续对烟台台海核电的冻结账户进行解封。公司日常经营使用的收付款账户均可正常使用,以上账户冻结不会对我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逐项列示截至回函日你公司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厂房、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重要资产被冻结或其他受限的情况,包括涉及资产名称、账面价值或账户余额、占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的比重、所涉事项及相关主体、所涉事项金额、所涉事项目前进展等;回复:
1、公司与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机构签订了租赁协议,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未能及时支付租金,融资机构对公司进行诉讼导致部分账户被查封,上述业务的租金余额分别为13,710.45万元、5,684.77万元、28,471.81万元。在烟台台海核电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后,公司配合管理人已对部分冻结账户进行了解封,目前仍被冻结的账户公司已在问题三(3)回复中列示。
2、除上述被冻结的账户外,公司还存在部分受限银行账户,主要是用于办理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的保证金及结算利息。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受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管理协议监管,我公司不能自行使用。截至回函日,公司受限银行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户余额 | 占2020末公司净资产比重 | 账户性质 |
台海核电 | 工行四川省眉山青神支行 | 0 | 0.00% | 一般户 |
工行四川省眉山市分行 | 0 | 0.00% | 基本户 | |
中行四川省眉山分行 | 7.13 | 0.01% | 一般户 | |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 | 0 | 0.00% | 一般户 | |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 0.71 | 0.00% | 一般户 | |
交通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 0 | 0.00% | 一般户 | |
招商银行烟台幸福路支行 | 49.91 | 0.05% | 一般户 | |
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 | 0.04 | 0.00% | 一般户 | |
烟台台海核电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478.69 | 0.49% | 一般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0.02 | 0.00% | 一般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 | 0 | 0.00% | 一般户 | |
建行莱山支行 | 83.23 | 0.09% | 一般户 | |
0.01 | 0.00% | 一般户 | ||
2.83 | 0.00% | 一般户 | ||
1.76 | 0.00% | 一般户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 | 0 | 0.00% | 一般户 | |
华夏银行南大街支行 | 0.01 | 0.00% | 一般户 | |
恒丰银行莱山支行 | 0 | 0.00% | 一般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 0.22 | 0.00% | 一般户 | |
烟台银行国茂大厦支行 | 1.64 | 0.00% | 一般户 | |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 | 0.54 | 0.00% | 一般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 12.83 | 0.01% | 一般户 | |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二路支行 | 1.26 | 0.00% | 一般户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0.54 | 0.00% | 一般户 |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0.01 | 0.00% | 一般户 | |
渤海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0.34 | 0.00% | 一般户 | |
民生银行烟台分行 | 0.00% | 一般户 | ||
台海智能 | 青岛银行烟台分行 | 1.57 | 0.00% | 基本户 |
农行莱山支行 | 0.43 | 0.00% | 一般户 | |
德阳台海 | 建设银行德阳经开区支行 | 31 | 0.03% | 一般户 |
德阳万达 | 工商银行德阳东汽支行 | 8.33 | 0.01% | 一般户 |
长城华西银行德阳高新科技支行 | 12.76 | 0.01% | 一般户 | |
四川什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1.21 | 0.00% | 一般户 | |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庐山路支行 | 3.08 | 0.00% | 基本户 | |
中行岷江西路支行 | 0.44 | 0.00% | 一般户 | |
兴业银行德阳分行 | 0 | 0.00% | 一般户 | |
民生银行德阳分行 | 0.03 | 0.00% | 一般户 | |
建设银行德阳经开区支行 | 0 | 0.00% | 一般户 | |
合计 | 700.57 | 0.72% |
2、公司还存在因因金融机构借款业务诉讼导致的部分公司持有股权股权被查封的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回函日公司持有股权被查封的具体情况
如下:
股权类型 | 持有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的数额 | 查封案号 | 借款主体 | 业务目前进展情况 |
台海核电持有烟台台海核电股权 | 10,000 | (2019)鲁01执2253号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业务已逾期,已申报债权,等待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处理 |
台海核电持有烟台台海核电股权 | 980 | (2020)鲁01民初1105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业务已逾期,已申报债权,等待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处理 |
烟台台海核电持有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股权 | 8,709 | (2021)沪74民初279号 | 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业务已逾期,已申报债权,等待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处理 |
3、公司通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作为抵押物向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尚存在部分资产处于抵押、质押状态。截至回函日公司受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 土地名称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 | 占2020末公司净资产比重 | 主体公司 | 借款主体 | 业务金额 | 业务目前进展情况 |
1 | 土地-恒源路6号 | 859.40 | 0.88% | 烟台台海核电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5,000.00 | 业务已逾期,已申报债权,等待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处理 |
2 | 108亩土地 | 2,051.81 | 2.11% | 烟台台海核电 | 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13,710.45 | 业务已逾期,已申报债权,等待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处理 |
3 | 155亩土地 | 3,556.56 | 3.66% | 烟台台海核电 | 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13,710.45 | 业务已逾期,已申报债权,等待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处理 |
4 | 265亩土地 | 4,932.53 | 5.07% | 烟台台海核电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 | 18,230.83 | 业务已逾期,已申报债权,等待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处理 |
5 | 287.48亩土地 | 3673.3 | 3.77% | 德阳台海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4,196.98 | 业务逾期,已达成和解 |
公司厂房其他受限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固定资产名称 | 账面净值 | 占2020末 公司净资产比重 | 主体 | 借款主体 | 业务金额 | 业务目前进展情况 |
1 | 一期厂房 | 285.06 | 0.29% | 烟台台海核电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5,000.00 | 业务已诉讼,目前已申报债权,等待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 |
2 | 一期综合楼 | 472.99 | 0.49%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
3 | 一期办公楼 | 1,224.75 | 1.26%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
4 | 二期铸钢车间 | 24,646.33 | 25.3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 | 18,230.83 | 业务已诉讼,目前已申报债权,等待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 | |
5 | 二期锻压车间 | 21,099.30 | 21.68% | 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13,710.45 | 业务已诉讼,目前已申报债权,等待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 | |
6 | 二期重型机加工车间 | 8,213.25 | 8.44% | ||||
7 | 机加一分厂 | 5,535.65 | 5.69% | 德阳台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阳支行 | 3141.98 | 业务正常 |
8 | 锻造分厂 | 4,646.99 | 4.78% | ||||
9 | 实验楼 | 788.46 | 0.81% | ||||
10 | 食堂 | 985.28 | 1.01% |
公司机器设备其他受限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固定资产名称 | 账面净值 | 占2020末公司净资产比重 | 主体公司 | 借款主体 | 业务金额(万元) | 业务目前进展情况 |
1 | 深孔车镗床R5 | 1347.16 | 1.38% | 烟台台海核电 | 青岛融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7600.00 | 目前已申报债权,等待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 |
2 | 桥式起重机75TR6 | 251.89 | 0.26% | ||||
3 | 桥式起重机R6 | 148.32 | 0.15% | ||||
4 | 50tEAF+60tLF除尘R6 | 409.86 | 0.42% | ||||
5 | 热处理炉R6 | 332.43 | 0.34% | ||||
6 | LNG气站设备R6 | 291.03 | 0.30% |
7 | 干式电力变压器R6 | 8.89 | 0.01% |
8 | 干式电力变压器R6 | 9.1 | 0.01% |
9 | 低压开关柜R6 | 19.01 | 0.02% |
10 | 双梁桥式起重机R6 | 98.31 | 0.10% |
11 | 双梁桥式起重机R6 | 71.75 | 0.07% |
12 | 双梁桥式起重机R6 | 72.09 | 0.07% |
13 | 数控龙门镗铣床 | 377.93 | 0.39% |
14 | 双梁桥式起重机R6 | 42.63 | 0.04% |
15 | 双梁桥式起重机R6 | 114.48 | 0.12% |
16 | 双梁桥式起重机R6 | 76.43 | 0.08% |
17 | 蓄热式平焰燃烧台车式加热炉R1 | 442.78 | 0.46% |
18 | 数控落地镗铣床R6 | 334.37 | 0.34% |
19 | 宝利苏迪多功能热丝TIG焊机R6 | 300.93 | 0.31% |
20 | 母线槽 | 232.83 | 0.24% |
21 | 母线槽 | 147.39 | 0.15% |
22 | 母线槽 | 100.47 | 0.10% |
23 | 40T混砂机R6 | 285.76 | 0.29% |
24 | 移动式双臂连续混砂机R6 | 37.78 | 0.04% |
25 | 5T混砂机R6 | 22.46 | 0.02% |
26 | 高压配电柜R6 | 49.85 | 0.05% |
27 | 深孔钻镗床R6 | 14.99 | 0.02% |
28 | 母线槽R6 | 177.25 | 0.18% |
29 | 密集型封闭母线槽(铝合金)R6 | 31.88 | 0.03% |
30 | 电渣车间、精密铸造车间母线 | 0 | 0.00% |
31 | 中频感应炉(一拖二)R6 | 209.74 | 0.22% |
32 | 数控刨台铣镗床R6 | 13 | 0.01% |
33 | QD160/32T桥式起重机R6 | 166.22 | 0.17% |
34 | 通用桥式起重机R6 | 136.12 | 0.14% |
35 | 照明控制系统R6 | 24.66 | 0.03% |
36 | 照明控制系统 | 15.95 | 0.02% |
37 | 照明控制系统 | 177.18 | 0.18% |
38 | 电子直线加速器R6 | 8.38 | 0.01% |
39 | 10kv SVC无功补偿装置R6 | 75.97 | 0.08% |
40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15.37 | 0.02% |
41 | 双梁桥式起重机R6 | 49.21 | 0.05% |
42 | 自动电热一体脱蜡釜R6 | 44.28 | 0.05% |
43 | 蜡处理系统R6 | 27.59 | 0.03% |
44 | 低压配电柜 | 4.15 | 0.00% |
45 | 电渣炉除尘系统R6 | 187.46 | 0.19% |
46 | 高压配电柜 | 1.11 | 0.00% |
47 | 低压配电柜R6 | 26.11 | 0.03% |
48 | 低压配电柜R6 | 15.96 | 0.02% |
49 | 3#车间变电所干式变压器 | 5.62 | 0.01% |
50 | 7#变电所低压配电柜 | 49.48 | 0.05% |
51 | 干式变压器 | 15.15 | 0.02% |
52 | 90tAOD炉炉除尘系统管道 | 0 | 0.00% |
53 | 高压配电柜R6 | 81.28 | 0.08% |
54 | 高压配电柜R6 | 97.91 | 0.10% |
55 | 红外碳硫仪R6 | 11.69 | 0.01% |
56 | ONH联测仪R6 | 16.39 | 0.02% |
57 | 龙门式窄间隙埋弧焊机R6 | 103.12 | 0.11% |
58 | 10t钢包烤包器R6 | 5.85 | 0.01% |
59 | 10t钢包烤包器R6 | 5.85 | 0.01% |
60 | 卧式烘烤器R6 | 23.71 | 0.02% |
61 | 1#水泵房设备R6 | 125.55 | 0.13% |
62 | 桥式起重机 | 141.38 | 0.15% |
63 | 龙门双台车卧式带锯床R6 | 79.83 | 0.08% |
64 | 直读光谱仪R6 | 79.28 | 0.08% | ||||
65 | 15t电弧炉变压器 | 3.55 | 0.00% | ||||
66 | 低压配电柜R6 | 40.38 | 0.04% | ||||
67 | 精密强力深孔卧式珩磨机R6 | 56.6 | 0.06% | ||||
68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14.08 | 0.01% | ||||
69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14.22 | 0.01% | ||||
70 | 桥式起重机 | 31.77 | 0.03% | ||||
71 | 单室真空高压气淬炉R6 | 60.43 | 0.06% | ||||
72 | 动力配电箱 | 58.36 | 0.06% | ||||
73 | 高压配电柜R6 | 54.95 | 0.06% | ||||
74 | 重型机加工车间动力配电箱 | 77.7 | 0.08% | ||||
75 | 电渣车间动力配电箱 | 46.85 | 0.05% | ||||
76 |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R6 | 16.29 | 0.02% | ||||
77 |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R6 | 16.28 | 0.02% | ||||
78 | 抛喷丸清理机R6 | 26.62 | 0.03% | ||||
79 | 深孔镗床R6 | 30.25 | 0.03% | ||||
80 | 通用桥式起重机R6 | 139.97 | 0.14% | 烟台台海核电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684.77 | 业务已诉讼,目前已申报债权,等待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 |
81 | 通用桥式起重机R6 | 131.87 | 0.14% | ||||
82 | 通用桥式起重机R6 | 157.37 | 0.16% | ||||
83 | 通用桥式起重机R6 | 79.17 | 0.08% | ||||
84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79.17 | 0.08% | ||||
85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108.12 | 0.11% | ||||
86 | 数控落地镗铣床R6 | 564.06 | 0.58% | ||||
87 | 双梁桥式起重机R6 | 53.43 | 0.05% | ||||
88 | 桥式起重机R6 | 133.97 | 0.14% | ||||
89 | 蓄热式台车热处理炉R6 | 303.07 | 0.31% | ||||
90 | 台车式热处理炉 | 14.66 | 0.02% | ||||
91 | 台车式烘烤炉 | 16.23 | 0.02% | ||||
92 | 台车式烘烤炉 | 17.65 | 0.02% | ||||
93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24.23 | 0.02% |
94 | 数控落地铣镗床R1 | 272.1 | 0.28% | ||||
95 | 80T电渣炉(二期) | 645.5 | 0.66% | ||||
96 | 双柱立式车床 | 77.1 | 0.08% | ||||
97 | 蓄热式台车加热炉R1 | 694.19 | 0.71% | ||||
98 | 蓄热式台车加热炉 | 317.63 | 0.33% | ||||
99 | 深孔钻镗床 | 228.56 | 0.23% | ||||
100 | 数控落地铣镗床R1 | 193.55 | 0.20% | ||||
101 | 2#落地镗铣床 | 28.75 | 0.03% | ||||
102 | 数控车床 | 1.98 | 0.00% | ||||
103 | 落地镗床 | 167.44 | 0.17% | ||||
104 | 深孔钻镗床R5 | 152.66 | 0.16% | ||||
105 | 低压开关柜R5 | 47.54 | 0.05% | ||||
106 | 低压开关柜-铸钢3#变电所 | 44.29 | 0.05% | ||||
107 | 干式变压器R6 | 9.05 | 0.01% | ||||
108 | 120t电渣炉R4 | 6382.18 | 6.56% | 烟台台海核电 | 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13,710.45 | 业务已诉讼,目前已申报债权,等待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 |
109 | 3150吨自由锻造油压机R1 | 2792.16 | 2.87% | ||||
110 | 电子直线加速器R4 | 300.29 | 0.31% | ||||
111 | 5t电渣炉R4 | 1017.92 | 1.05% | ||||
112 | 自动造型线及砂再生系统R4 | 750.05 | 0.77% | ||||
113 | 锻造操作机 | 1184.27 | 1.22% | ||||
114 | 重型卧式车床R5 | 43.85 | 0.05% | ||||
115 | 重型卧式车床R5 | 105.98 | 0.11% | ||||
116 | 重型卧式车床R5 | 254.92 | 0.26% | ||||
117 | 重型卧式车床R5 | 223.93 | 0.23% | ||||
118 | 3.5m卧式车床R1 | 294.13 | 0.30% | ||||
119 | 呋喃树脂砂再生线R1 | 319.13 | 0.33% | ||||
120 | 车载多锭真空浇注装置R1 | 241.79 | 0.25% | ||||
121 | 15T电弧炉除尘R1 | 103.35 | 0.11% | ||||
122 | 清理打磨区除尘R1 | 115.24 | 0.12% | ||||
123 | 5T电弧炉除尘R1 | 56.74 | 0.06% | ||||
124 | 50T电炉R1 | 1826.4 | 1.88% | ||||
125 | VOD\VC-R1 | 2905.04 | 2.99% | ||||
126 | 5t电渣炉R1 | 438.54 | 0.45% |
127 | AOD炉R1 | 2631.19 | 2.70% | ||||
128 | LF炉R1 | 870.97 | 0.90% | ||||
129 | 热处理炉R6 | 334.56 | 0.34% | ||||
130 | 换热式分段台车热处理炉R1 | 702.41 | 0.72% | ||||
131 | 换热式台车热处理炉R1 | 485.67 | 0.50% | ||||
132 | 换热式台车热处理炉R1 | 428.75 | 0.44% | ||||
133 | 蓄热式台车加热炉R6 | 392.33 | 0.40% | ||||
134 | 铸造起重机R1 | 294.39 | 0.30% | ||||
135 | 铸造起重机R1 | 317.78 | 0.33% | ||||
136 | 35KV SVC无功补偿装置R1 | 195.11 | 0.20% | ||||
137 | 数控落地镗铣床 | 556.39 | 0.57% | ||||
138 | 数控落地铣镗床 | 232.09 | 0.24% | ||||
139 | 数控落地镗床 | 574.71 | 0.59% | ||||
140 | 数控落地铣镗床R1 | 273.01 | 0.28% | ||||
141 | 重型数控卧式车床R1 | 576.77 | 0.59% | ||||
142 | 龙门镗铣加工中心R1 | 203.46 | 0.21% | ||||
143 | 自由式锻造水压机R1 | 4634.97 | 4.76% | ||||
144 | 万吨自由式锻造水压机R3 | 11215.82 | 11.53% | 烟台台海核电 |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8,471.81 | 业务已诉讼,目前已申报债权,等待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 |
145 | 万吨压机操作机R3 | 1943.44 | 2.00% | ||||
146 | 8000吨自由锻造油压机R3 | 7993.2 | 8.21% | ||||
147 | 8000吨油压机操作机R3 | 2131.14 | 2.19% | ||||
148 | 蓄热式台车加热炉3.5m*10m*4m | 168.97 | 0.17% | 德阳台海核电 | 青岛融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400.00 | 目前已申报债权,等待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 |
149 | 蓄热式台车加热炉3m*8m*3.3m | 127.62 | 0.13% | ||||
150 | 台车式热处理炉5.5*11*5.8米 | 132.5 | 0.14% | ||||
151 | 双梁吊钩桥式起重机QD80/32T-31M | 46.49 | 0.05% |
152 | 双梁吊钩桥式起重机QD100/32T-31M | 53.76 | 0.06% | ||||
153 | 双梁吊钩桥式起重机QD160/32T-25M | 98.41 | 0.10% | ||||
154 | 双梁桥式起重机QD75/32T-22.5MA5 | 66.83 | 0.07% | ||||
155 | 100吨操作机 | 709.88 | 0.73% | ||||
156 | 数控双柱立式车床CK52100 | 223.45 | 0.23% | ||||
157 | 全自动电阻炉10m*1.5m*1.8m | 36.73 | 0.04% | ||||
158 | 新型双梁起重机KSQA5 160/75T-31M | 118.69 | 0.12% | ||||
159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QD160T/75T-22M | 106.33 | 0.11% | ||||
160 | 双梁桥式起重机QD50T/20T-20.8M | 46.07 | 0.05% | ||||
161 | 全自动热处理炉3m×16m×3.3m | 73.73 | 0.08% | ||||
162 | 双梁桥式起重机QD50T/20T-22M | 39.61 | 0.04% | ||||
163 | 龙门铣 X2012A | 57.23 | 0.06% | ||||
164 | 滑移式端面铣 XF3450 | 72.29 | 0.07% | ||||
165 | 100吨操作机钳口 | 76.59 | 0.08% | ||||
166 | 数控单柱立式车床CK5116 | 24.22 | 0.02% | 德阳台海核电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790.36 | 业务已诉讼,目前已申报债权,等待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 |
167 | 数控单柱立式车床CK577 | 12.48 | 0.01% | ||||
168 | 单柱立式车床C5116 | 20.9 | 0.02% | ||||
169 | 单柱立式车床C5112 | 10.3 | 0.01% | ||||
170 | 单柱立式车床C5116E*10/5 | 20.88 | 0.02% | ||||
171 | TK6920落地铣镗床 | 383.48 | 0.39% | ||||
172 | 压 机 | 4778.42 | 4.91% | ||||
173 | 重型卧式车床C61200*10/63t | 122.48 | 0.13% | ||||
174 | 经济性数控立车CK5400/60t | 139.63 | 0.14% |
175 | 经济性数控立车CK534J-2 | 109.67 | 0.11% | ||||
176 | 数控龙门铣 | 131.06 | 0.13% | 德阳万达 | 长城华西银行高新科技支行 | 700.00 | 业务正常 |
177 | 数控落地铣镗床 | 103.59 | 0.11% | ||||
178 | 落地铣镗床 | 342.32 | 0.35% | ||||
179 | 重型卧式车床 | 249.15 | 0.26% | ||||
180 | 重型卧式车床 | 115.90 | 0.12% | ||||
181 | 重型卧式车床 | 416.55 | 0.43% | ||||
182 | 自由锻造液压机 | 857.75 | 0.88% | 德阳台海核电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4,196.98 | 业务逾期,已达成和解 |
合计 | 79,580.26 | 81.80% | 63,554.37 |
公司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的受限或冻结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使用,截止回函日,公司仍正常使用上述资产。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是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融资租赁机构协商签订的,履行了公司的审议程序,除公司账户冻结和受限外的其他冻结或受限资产明细,公司未通过临时公告进行详细披露。
(5)说明前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如有)的具体影响,你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
回复:
截至回函日,目前公司主要使用的银行账户均能正常使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用于抵押金融机构和融资租赁借款,均能正常使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严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展开,不存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的情形。
(6)结合对上述问题的回复,自查并详细说明是否存在导致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规定的公司股票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及理由。
回复: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
告;
(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七)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公司认为:
(一)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005.77万元,公司虽存在部分资产权利受限的情况,但未影响资产的正常使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严重影响。
(二)公司所被冻结银行账户均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目前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管理人正积极协调各级法院陆续解封我公司查封的银行账户,同时设立了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的专户,用于烟台台海核电日常经营收付款业务,因此以上账户冻结不会对我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均能正常运作,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有效决议,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最近一年未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五)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审计事项包括公司持续经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值为29,982.82万元、-64,842.90万元、-149,632.92万元,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的情形。
经自查,截至回函日,公司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3条规定的情形。
但公司存在账户冻结时间延续及其他账户可能被进一步冻结的情形,存在资产权利受限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可能,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发生《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3条规定情形的风险。如出现触及公司股票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问题四、年报显示,你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披露你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请你公司:
(1)说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具体原因、表现形式以及相关责任人认定情况;
回复:
一、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具体原因、表现形式如下:
1、2020年8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前三季度报告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因2019年度审计时审计师调整了部分项目的收入成本,根据审计结果,公司对2019年前三季度确认的部分项目收入进行追溯调整。针对此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1月19日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下发通报批评处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于2021年2月19日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00万元至-120,000万元;2021年4月15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利润总额为-104,120.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259.74万元;后在编制年度报告过程中经公司自查对此前预计进行调整,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修正及致歉公告》,修正预计利润总额为-156,007.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273.33万元,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632.92万元,修正前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与公司2020年度实际利润存在差异,出现差异的原因是公司未能识别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在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出现偏差,未能合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上述事项表明公司在编制财务报告时,未能对会计估计等进行适当的关注,导致业绩预告与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现偏差,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2、公司及子公司收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讼,涉案金额24,840.86万元,公司在收到起诉书或知悉被起诉后,未及时对外披露,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的情形。公司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出现债务到期未及时清偿情况,逾期未偿还债务13,300万元,公司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披露《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对以上诉讼及债务进行披露。针对此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通报批评处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以上表明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在执行上存在重大缺陷。
二、相关责任人认定情况
1、针对相关定期报告更正及重大诉讼、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认定情况如下:
对董事长王雪欣、总经理孙录友、财务负责人孙军、董事会秘书马明予以内部通报批评,并以董事长王雪欣、财务负责人孙军、董事会秘书马明为整改责任人,要求各相
关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2、针对年度业绩预告、快报修正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认定情况如下:
对董事长王雪欣、总经理孙录友、财务负责人孙军及子公司相关负责人予以内部通报批评,并以董事长王雪欣、财务负责人孙军为整改责任人,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2)说明上述内控缺陷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是否对财务报表真实性产生重大影响,已采取何种措施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回复: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债务逾期及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的重大内控缺陷:
公司未及时披露的债务逾期及涉及诉讼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收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讼,涉案金额24,840.86万元,公司在收到起诉书或知悉被起诉后,未及时对外披露。公司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出现债务到期未及时清偿情况,逾期未偿还债务13,300万元,公司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的情况。
公司未及时披露的原因为内部信息传递不及时,公司已经在2020年6月披露《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对以上诉讼及债务逾期进行了披露。该事项不具有广泛性,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2、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问题:
2020年度公司修正前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与公司2020年度实际利润存在重大差异,是由于在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时出现偏差,未能准确估计资产减值损失金额造成的。公司在取得有关评估资料后,对于资产的减值金额重新进行测算,并就测算结果与前期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的差异进行了及时更正。
因为上述内控缺陷涉及的财务调整事项,公司已经在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中进行调整,本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经消除,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具有广泛性。
3、公司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采取的措施;
针对内控中存在的重大缺陷有可能对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造成的影响,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主要包括:财务部门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对财务报表各项数据进行分析,同时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规定进行了深入研究,重点对财务人员进行会计准则、政策运用等方面的专项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3)说明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并说明对于加强内部控制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及进展(如有);回复:
一、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日常履职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
2020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0年3月23日 | 五届七次 | 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
2 | 2020年4月27日 | 五届八次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否定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2020年5月30日 | 五届九次 | 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
4 | 2020年8月19日 | 五届十次 | 关于2019年前三季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
5 | 2020年8月26日 | 五届十一次 | 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 2020年9月28日 | 五届十二次 |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
7 | 2020年10月 | 五届十三 |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
29日 | 次 |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
2020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1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形成的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0年5月29日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和技能、经验,积极履行相关职责。战略委员会在2020年共召开2次会议,主要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分析,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面对的风险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投资事项进行审议讨论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共召开4次会议,主要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同时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发挥了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因2020年公司未涉及高管人员聘用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等相关事项的变更,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二、公司对加强内部控制采取的改进措施如下:
1、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公司已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学习,要求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继续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的学习研究,持续提高、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下一步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传达最新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文件及上市公司典型案例等学习资料,进一步强化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和能力,切实提升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水平。
2、加大专业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工作专业水平。公司已重点对财务人员进行会计准则、政策运用等方面的专项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
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证券人员等相关部门员工的技能培训,对《企业会计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夯实财务核实等基础工作,加强财务核算的准确完整,确保公司财务核算更加充分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3、完善财务制度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公司已初步梳理和完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与流程,下一步,公司将强化制度的有效执行,强化考核,提高效率,加强上市公司对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积极推进解决债务及流动性问题。
4、加强沟通协商,积极推进子公司破产重整。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程序正在进行中,目前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已召开。公司将继续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推进子公司破产重整进程,协助指导子公司在现有基础上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继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上年度已对信息披露缺陷进行专项整改,并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已形成有效传递,信息披露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并能及时对外披露。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及要求,明确各部门在信息披露工作的职责并密切关注跟踪与信息披露相关的事项,实现及时、有效、准确的信息传递。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的专业培训,重点加强对重大信息对外披露标准等规则的学习,确保严格按照标准合规披露。通过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及强化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执行与考核,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6、完善内部控制运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公司已对内部控制缺陷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并严格要求各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下一步公司将继续修订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优化内部审计部门的建设,严格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并建立持续监督核查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及时加以改进,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公司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并持续强化监督执行,同时不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在董事会认定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下,判断未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进而出具保留意见,而不是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原因及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1、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的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两项重大缺陷:
(1)“2020年8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前三季度报告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
告》,因2019年度审计时审计师调整了部分项目的收入成本,根据审计结果,公司对2019年前三季度确认的部分项目收入进行追溯调整。针对此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通报批评处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00万元至-120,000万元;2021年4月15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利润总额为-104,120.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259.74万元;后在编制年度报告过程中经公司自查对此前预计进行调整,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修正及致歉公告》,修正预计利润总额为-156,007.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273.33万元,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632.92万元,修正前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与公司2020年度实际利润存在差异,出现差异的原因是公司未能识别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在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出现偏差,未能合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上述事项表明公司在编制财务报告时,未能对会计估计等进行适当的关注,导致业绩预告与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现偏差,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2)“公司及子公司收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讼,涉案金额24,840.86万元,公司在收到起诉书或知悉被起诉后,未及时对外披露,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的情形。公司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出现债务到期未及时清偿情况,逾期未偿还债务13,300万元,公司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披露《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对以上诉讼及债务进行披露。针对此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通报批评处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以上表明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在执行上存在重大缺陷。”
2、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告类型影响的判断及执行的有关审计程序:
公司董事会认定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事项有二项,其中第一项缺陷中的“公司对2019年前三季度确认的部分项目收入进行追溯调整”,是因为在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对部分项目确认了收入,年报审计时对前三季度确认的收入进行了调整,该缺陷主要涉及的主要问题是收入的确认。第一项缺陷中的“修正前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与公司2020年度实际利润存在差异”,是因为公司未能充分识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存在的减值迹象,该缺陷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资产的减值。第二项缺陷中的信息披露缺陷,主要是公司未及时披露逾期债务、重大诉讼事项,该缺陷有可能影响到公司的负债及损益项
目。 对于公司因为内部控制缺陷可能产生的重大错报,会计师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设计相应的审计程序,通过执行审计程序而发现财务报告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其中对于上述内部控制缺陷所涉及问题执行的审计程序:
(1)关于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②检查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检查并复核重大合同及关键条款、确认收入适用时点法还是时段法。
③选取合同样本,检查项目预算总成本的明细及预算总成本编制所基于的假设,评估公司所做的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④选取合同样本,检查与实际成本相关的合同、发票、材料收发单、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实际成本是否真实发生。
⑤对公司已确认的收入项目检查有关合同、发运单、验收单、发票等有关资料,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⑥对来自于关联方的收入执行关联方核查程序,确定交易的商业实质及价格的公允性。
⑦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估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⑧对主要的客户执行函证程序或执行替代程序,如从烟台台海核电的管理人处取得催收债权的有关资料,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⑨检查公司对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列报与披露是否适当。
(2)资产减值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①询问公司管理层及其他部门人员,了解公司资产减值的流程。
②执行分析程序,分析判断资产的减值情况。
③通过盘点和检查等程序检查资产的状态及使用情况。
④通过访谈程序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减值依据合理性进行判断。
⑤对公司聘请的外部独立机构的胜任能力进行评价,对评估报告中涉及的重要参数进行复核。
⑥对公司的减值测算过程进行重新计算,检查计算的准确性。
(3)针对与信息披露不及时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①通过银行、往来函证等方式确认公司存在的逾期债务等情况。
②查看公司公告,关注公司逾期借款及涉讼事项。
③对公司管理层及法务部门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出现此项内控缺陷的原因。
④获取公司的各类借款及担保合同等。
⑤访谈公司破产管理人并取得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有关资料
⑥通过外部网站等方法查看公司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有关的信息。
3、会计师的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保持了职业谨慎与怀疑态度,认真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核实了存在疑问的领域,对于无法核实部分根据影响程度出具了保留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可能存在的潜在错报,因此我们认为,通过执行相应审计程序,未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合理的。
问题五、你公司公告显示,2016年至2020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2.10亿元、24.70亿元、13.80亿元、5.10亿元和4.4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92亿元、10.14亿元、3.36亿元、-6.43亿元和-14.96亿元。请结合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说明近五年经营成果的变化趋势是否与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等情况一致,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措施并评估其有效性。
回复:
一、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分析,说明近五年经营成果的变化趋势是否与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等情况一致
1、近五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
公司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2016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提出:“加快发展壮大高端制造”,“推动核电安全高效发展。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坚持合作创新,重点发展大型先进压水堆、高温气冷堆、快堆及后处理技术装备,提升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加快示范工程建设”和“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等目标,此前因日本福岛核电事故搁置的核电建设、相关配套产业,尤其是公司所处的高端装备制造行业,随之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016年至2018年公司发展势头强硬,先后承接了“宁德5、6号机组、漳州1、2号机组、昌江3、4号机组、容器锻件类设备等项目”,并陆续投入生产。在此期间,公司还顺利完成三代核电一回路主管道国内主要三个技术路线的研制。2017年6月“华
龙一号”全球首堆——福建福清核电站5号机组主管道及波动管设备、“华龙一号”海外首堆—巴基斯坦卡拉奇核电站2号机组主管道及波动管设备在烟台台海核电成功完成出厂验收、发运工作。公司三代锻造主管道产品市场占有率超50%,主泵泵壳占国内市场50%。2018年我国核电行业仍处在重启初期阶段,具体表现一是核电核准批复谨慎;二是提高准入门槛,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三是总结运营经验,验证技术成熟度,蓄势待发。受国家规划的具体实施层面影响和公司逾期债务诉讼的影响,自2018年公司在核电装备订单未有新的中标项目。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建成华龙一号、国和一号、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积极有序推进沿海三代核电建设,推动模块式小型堆、60万千瓦商用高温气冷堆、海上浮动式核动力平台等先进堆型示范。开展山东海阳等核能综合利用示范。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
台海核电通过多年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及持续的自主研发、创新,已形成了涵盖冶炼、精炼、铸造、电渣、锻造、热处理、机械加工、焊接、检验等核心技术为一体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自公司成立以来台海核电主管道、波动管市场占有率超过60%。公司核心竞争力非常突出,“基本功”扎实,在核电装备领域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随着国家政策及行业市场环境的逐步改善,未来核电市场订单将逐年放量增加,公司将优化各业务板块的经营策略,全力跟踪潜在订单,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2、近五年公司经营成果的变化
2016年至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归属股东净利润情况如下表:
产品类别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核电装备产品 | 58,474.39 | 48.33% | 185,342.40 | 75.05% | 98,038.09 | 71.06% | 16,207.90 | 31.80% | 10,560.11 | 24.00% |
石化装备产品 | 12,411.98 | 10.26% | 30,628.00 | 12.40% | 22,358.78 | 16.21% | 26,152.10 | 51.30% | 19,377.45 | 44.03% |
其他产品 | 50,120.77 | 41.41% | 31,010.43 | 12.55% | 17,569.55 | 12.73% | 8,615.84 | 16.90% | 14,068.21 | 31.97% |
营业收入合计 | 121,007.14 | 100% | 246,980.83 | 100% | 137,966.41 | 100% | 50,975.84 | 100% | 44,005.77 | 100% |
归属股东净利润 | 39,233.42 | 101,397.97 | 33,558.75 | -64,253.15 | -149,632.92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核电装备产品、石化装备产品和其他产品三类组成,2016
年至2020年三类产品的营业收入年均占比分别为61.34%、18.46%、20.20%。其中2016年至2020年核电装备类产品营业收入年均占比为61.34%,前三年收入年均占比为
67.57%,该类产品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影响较大、贡献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所处的核电行业销售订单充足,单笔合同金额高,毛利润较高,且该类产品主要为长周期建造合同,前期生产工序投入较大形成的销售收入较高。后两年营业收入年均占比为28.18%,主要原因是核电装备产品和公司经营状况密切相关,核电市场订单不连续。核电产品新签订单大幅减少导致。2016年至2020年石化装备类产品营业收入年均占比为18.46%,该产品类营业收入平均值为2.2亿元,近五年较为稳定,近两年收入占比较高主要为核电装备产品降低导致。
综上所述,公司近五年的经营成果既反映了公司所处的核电行业的发展及其相关市场状况,也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一致。
二、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评估
1、虽然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被裁定破产重整,但是根据2020年12月23日,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决定书((2020)鲁0613破3号之一), “决定准许烟台台海核电在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通过自主经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资产价值。
2、公司通过改革管理模式,使组织架构更加扁平、高效,保障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得以有效执行,提高资产周转和使用效率;优化现有人员结构,确保劳动用工效率最大化的原则,合理高效配置优秀人力资源。
3、拓宽市场订单,采取联合体等多种合作方式,为公司订单的签订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加强与相关行业的优势企业合作,注重中高端民用铸、锻件市场的开发。利用公司前期累积的研发成果,拓展军工市场。截至回函日,公司新签订3.11亿元。
4、在烟台市政府的扶持和积极推进下,成立政府专班,积极推进公司国有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帮助公司快速摆脱目前困境。
5、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加快公司的资金回笼。对国企、央企等主要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由市发改委牵头,由莱山区政府及公司组成工作专班进行催收;对其他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公司安排专人催收;对长期拒不支付的客户,公司准备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努力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公司2020年度收回货款43,544万元,2021年度截至回函日收回货款16,245万元。
6、加强与各债权银行的有效沟通,探讨债转股等多种方式的破产重整方案,根本化解债务风险问题。
7、针对欠薪问题,除加强员工思想工作、传达公司未来前景、稳定员工情绪外,烟台台海核电还采取了一些措施:对一线人员工资全额发放,确保稳定关键岗位及一线人员,2020年公司工资发放连续,员工稳定,有效的保障了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营。
2021年公司将根据“十四五”规划及新的核电政策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拓市场,稳步推进子公司破产重整事宜相关工作,借助重整契机,彻底消除公司的债务风险。通过上述措施的有效推进,实现公司资产结构的优化、经营状况的改善,有效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大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问题六、年报显示,2020年末,你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3.01%,较2019年增长20.58个百分点。其中短期借款13.52亿元,其他应付款8.76亿元,应付账款1.8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31亿元;流动资产合计29.64亿元,货币资金7,265.59万元(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6,243.95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债务到期日、债务偿还计划、资金需求和资金筹措安排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是,请说明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并及时、充分披露风险提示。
回复:
一、公司债务到期日、债务偿还计划、资金需求和资金筹措安排情况
1、截至2020年末,公司短期借款135,230.54万元,主要为金融机构流动资金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借款主体 | 借款机构 | 借款本金(万元) | 起始日期 | 到期日期 |
1 | 台海核电 | 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 | 13,474.12 | 2019-12-10 | 2020-12-10 |
2 |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 15,000.00 | 2020-6-19 | 2021-4-2 | |
3 |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 5,000.00 | 2020-6-19 | 2021-4-2 | |
4 | 烟台台海核电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1,900.00 | 2018-12-20 | 2019-12-19 |
5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 | 2018-12-19 | 2019-12-18 | |
6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 | 2018-12-19 | 2019-12-18 | |
7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 | 2018-12-19 | 2019-12-18 | |
8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 | 2018-12-18 | 2019-12-17 | |
9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 | 2018-12-18 | 2019-10-21 | |
10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 | 2018-12-18 | 2019-8-21 | |
11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1,996.06 | 2018-12-17 | 2019-6-21 | |
12 |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 3,231.70 | 2018-9-20 | 2019-7-20 | |
13 |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 798.78 | 2019-9-11 | 2020-9-11 | |
14 | 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凤凰台支行 | 1,800.00 | 2019-9-11 | 2020-9-10 | |
15 |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 75.96 | 2020-4-23 | 2021-2-3 | |
16 |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 25.30 | 2019-12-26 | 2020-12-26 | |
17 | 交通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 3,940.00 | 2020-8-31 | 2021-5-28 | |
18 | 中信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 9,994.29 | 2019-6-18 | 2020-6-17 | |
19 | 平安银行烟台分行 | 2,300.00 | 2019-4-29 | 2020-4-15 | |
20 | 平安银行烟台分行 | 2,500.00 | 2019-4-30 | 2020-4-15 | |
2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 2,000.00 | 2019-4-11 | 2020-4-10 | |
2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 2,460.00 | 2019-3-28 | 2020-3-27 |
2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 1,540.00 | 2019-9-27 | 2020-4-10 | |
2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 2,041.53 | 2019-3-28 | 2020-3-27 | |
25 | 烟台银行国贸大厦支行 | 9,000.00 | 2020-1-19 | 2021-1-19 | |
26 | 天津银行烟台分行 | 5,000.00 | 2020-1-17 | 2021-1-12 | |
27 | 天津银行烟台分行 | 5,000.00 | 2020-1-17 | 2021-1-12 | |
28 | 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 2,910.00 | 2018-12-30 | 2019-12-29 | |
29 | 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 2,910.00 | 2018-12-30 | 2019-12-29 | |
30 | 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 3,322.00 | 2018-12-30 | 2019-12-29 | |
31 | 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 9,088.83 | 2018-12-30 | 2019-12-29 | |
32 |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 6,000.00 | 2020-5-20 | 2021-5-20 | |
33 | 德阳台海 | 工商银行旌阳支行 | 1,950.00 | 2020-10-15 | 2021-10-14 |
34 | 工商银行旌阳支行 | 250.00 | 2020-10-30 | 2021-10-29 | |
35 | 浙商银行成都分行 | 4,396.98 | 2018-9-27 | 2019-1-26 | |
36 | 德阳万达 | 长城华西银行高新科技 | 130.00 | 2020-1-6 | 2021-1-5 |
37 | 长城华西银行高新科技 | 650.00 | 2020-5-11 | 2021-5-10 | |
38 | 工商银行东汽支行 | 745.00 | 2020-5-15 | 2021-4-15 | |
合 计 | 135,230.54 |
2、截至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87,579.48万元,主要为设备供应商及关联公司欠款,具体明细表如下:
序号 |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1 | 购买设备款 | 13,874.44 |
2 | 应付费用款 | 5,068.69 |
3 | 押金及保证金 | 527.74 |
4 | 非关联方往来款项 | 5,946.19 |
5 | 关联方往来款 | 25,253.30 |
6 | 违约金 | 15,111.93 |
7 | 滞纳金 | 5,386.83 |
8 | 应付利息 | 16,195.53 |
9 | 其他 | 214.83 |
10 | 合计 | 87,579.48 |
3、截至2020年末,公司应付帐款18,534.04万元,主要为材料供应商欠款,具体明细具体明细表如下:
序号 | 应付账款客户名称 | 年末余额 | 备注 |
1 | 客户A | 2,165.44 | 尚未结算完毕 |
2 | 客户B | 1,621.74 | 尚未结算完毕 |
3 | 客户C | 1,143.40 | 尚未结算完毕 |
4 | 客户D | 652.91 | 尚未结算完毕 |
5 | 客户E | 541.58 | 尚未结算完毕 |
6 | 其他客户小计 | 12,408.96 | 尚未结算完毕 |
10 | 合计 | 18,534.04 |
4、截至2020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3,050.50万元,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金融机构流动资金借款及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明细表如下:
序号 | 借款主体 | 借款机构 | 借款本金(万元) | 起始日期 | 到期日期 |
1 | 台海核电 | 渤海银行福州分行 | 8,350.00 | 2017-08-16 | 2020-8-14 |
2 | 烟台台海 核电 |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1,487.53 | 2016-11-20 | 2020-2-20 |
3 |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197.24 | 2016-11-20 | 2020-2-20 | |
4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25,000.00 | 2017-6-27 | 2020-6-29 | |
5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10,600.00 | 2017-7-14 | 2020-7-17 | |
6 | 中建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1,739.15 | 2016-10-25 | 2021-7-21 | |
7 |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8,471.81 | 2017-8-15 | 2020-8-20 | |
8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186.76 | 2018-4-14 | 2020-6-8 | |
9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790.36 | 2018-4-14 | 2020-5-3 | |
10 | 青岛融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128.33 | 2020-8-5 | 2021-8-15 | |
11 | 恒丰银行莱山支行 | 29,890.00 | 2017-4-25 | 2020-4-25 | |
12 | 青岛银行烟台分行 | 2,827.33 | 2016-12-30 | 2021-6-20 | |
13 |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 5,000.00 | 2017-4-18 | 2021-2-3 | |
14 | 德阳台海 | 工商银行旌阳支行 | 1,381.98 | 2014-12-2 | 2021-12-30 |
合计 | 133,050.50 |
截至2020年末,公司主要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已于2020年11月19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相关逾期债务已停止计息并按照债权进行申报,逾期债务的偿还将根据破产重整方案统一解决。资金账户和资产查封等逐步进行解封,货币资金安全使用得到有效保障。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情况,预算2021年资金收支计划,统筹进行资金安排,合理调配资金。根据目前在手订单及预计订单情况,按照生产进度安排和合同的结算方式,预计2021销售可回款57,520.00万元,按照历史经营支出及本年实际支出情况,预计2021年资金支出44,400.00万元,2021年末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预计为13,120.00万元。
二、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是,请说明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并及时、充分披露风险提示。
逾期金融债务对公司的流动性产生一定风险,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如下:
1、公司不能及时归还逾期债务及到期债务,不能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导致公司的诉讼增加,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土地、厂房、股权等资产被查封。
2、公司诉讼业务导致公司资信能力的下降,影响公司后续新订单的签订。
3、金融机构的债务逾期及部分资产查封对公司的资金使用及安排造成一定影响,部分资金因账户查封不能按期支付,供货商逐步要求公司按期或提前支付款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4、金融机构的债务逾期及部分资产查封,导致债权人对烟台台海核电提起破产重整申请。2020年11月19日,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烟台台海核电“到期债务不能按时清偿”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公司流动性风险虽然对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因资金短缺和债务逾期而发生实质性变化,公司核心经营团队依然稳定。公司已与各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积极协商,采取和解、业务展期等相关改善措施化解风险,并积极推进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的破产重整工作,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8日、6月12日、8月4日、8月29日、11月11日、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关于公司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关于公司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036/041/050/051/069/083),其中对公司资金紧张及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进行了说明。公司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因到期债务不能按时清偿已被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如破产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公司将失去对烟台台海核电的控制权,因烟台台海核电是公司主要经营实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问题七、年报显示,2020年末,你公司存货账面原值为7.19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8亿元,计提比例为24.71%。请你公司:
(1)分产品详细说明你公司存货的主要类别和库龄期限;
回复:
公司存货账面余额71,917.98万元,其中原材料账面余额17,566.49万元,在产品账面余额54,351.49万元。库龄情况:1年以内的38,801.08万元,1-2年的7,433.41万元,2-3年的4,950.23万元,3年以上的20,733.26万元。
项目名称 | 账面余额 | 库龄情况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蒸发器、换热器锻件项目 | 4,283.62 | 4,071.82 | 211.80 | - | - |
蒸汽重整工艺装置管道项目 | 2,716.45 | - | - | - | 2,716.45 |
钠泵锻件项目 | 2,030.00 | 1.25 | 161.60 | 739.98 | 1,127.17 |
昌江3号主管道 | 2,005.75 | 2,005.75 | - | - | - |
徐大堡1号机组 | 1,930.46 | - | - | - | 1,930.46 |
漳州1\2蒸发器支撑用12MDV6铸件项目 | 1,750.38 | 542.56 | 1,207.82 | - | - |
爆破阀阀体铸件 | 1,512.56 | 568.03 | 1.11 | - | 943.42 |
防城港3号备用机组 | 1,421.67 | - | - | 0.06 | 1,421.61 |
KPV410循环水泵项目 | 1,364.89 | 0.05 | 0.29 | 18.84 | 1,345.71 |
5000 整体式阀箱锻件项目 | 1,126.81 | 1,126.81 | - | - | - |
电极棒项目 | 1,036.09 | - | - | - | 1,036.09 |
CAP1000屏蔽主泵铸件项目 | 1,014.22 | 13.60 | 167.50 | 194.76 | 638.36 |
叶轮铸件项目 | 955.73 | 201.63 | 753.97 | 0.13 | - |
泵体、泵盖、叶轮、导叶铸件项目 | 845.20 | 804.84 | 40.36 | - | - |
304电渣锭项目 | 819.31 | 819.31 | - | - | - |
漳州1号主管道 | 717.62 | - | 140.22 | 577.40 | - |
型筒1项目 | 713.98 | 2.56 | 711.42 | - | - |
不锈钢阀箱项目 | 712.92 | 712.92 | - | - | - |
整体式阀箱锻件项目 | 688.47 | 688.47 | - | - | - |
圆钢项目 | 646.72 | 95.62 | 551.10 | - | - |
CAP1400屏蔽泵飞轮护环项目 | 645.55 | - | - | - | 645.55 |
WDC180403产品项目 | 643.09 | - | - | 643.09 | - |
漳州2号主管道 | 639.15 | - | - | 639.15 | - |
高压主汽调节阀体项目 | 635.00 | - | - | - | 635.00 |
弯刀锻件项目 | 593.31 | 593.31 | - | - | - |
飞轮护环项目 | 560.88 | - | - | - | 560.88 |
徐大堡2号机组AP1000主管道 | 549.36 | - | - | - | 549.36 |
防城港机组核岛隔膜阀项目 | 537.18 | 93.12 | 389.19 | 52.50 | 2.37 |
型筒2项目 | 512.41 | 512.41 | - | - | - |
设冷泵铸件项目 | 437.91 | 305.84 | 132.07 | - | - |
316LN电渣重熔钢锭项目 | 435.80 | - | - | - | 435.80 |
陆丰1号2号机组叶轮项目 | 430.25 | - | 2.45 | 30.64 | 397.16 |
陆丰核电厂1期工程2号机组 | 421.96 | - | - | - | 421.96 |
浮动堆1号机组主管道 | 418.85 | - | - | - | 418.85 |
WDC180505产品项目 | 408.72 | - | - | 408.72 | - |
轴封主泵电机支撑项目 | 407.73 | 42.97 | 214.41 | 150.35 | - |
316LN电渣重熔钢锭项目 | 384.23 | - | - | - | 384.23 |
剁刀板项目 | 381.26 | 2.31 | 25.77 | 353.18 | - |
2#反应堆冷却剂管道部件用毛坯 | 379.57 | 379.57 | - | - | - |
型筒3项目 | 363.83 | 363.83 | - | - | - |
国核MP04项目泵铸件项目 | 339.54 | 118.87 | 220.67 | - | - |
延寿主管道 | 337.24 | - | - | - | 337.24 |
泵体叶轮等铸件项目 | 336.64 | 37.01 | 53.28 | 39.14 | 207.21 |
徐大堡国内后续屏蔽主泵项目 | 328.80 | 9.37 | 256.63 | 62.80 | - |
陆丰核电AP1000前置泵铸件 | 328.28 | - | 0.02 | 21.57 | 306.69 |
电渣锭项目 | 321.79 | - | - | - | 321.79 |
水浸实验系统 | 316.31 | 316.31 | - | - | - |
WDC200603产品项目 | 313.31 | 313.31 | - | - | - |
120MPa压力罐 | 307.53 | 307.53 | - | - | - |
直管管坯项目 | 302.07 | - | 302.07 | - | - |
300万元以下项目汇总 | 13,041.09 | 6,183.61 | 1,889.66 | 1,017.92 | 3,949.90 |
在产品小计 | 54,351.49 | 21,234.59 | 7,433.41 | 4,950.23 | 20,733.26 |
原材料小计 | 17,566.49 | 17,566.49 | |||
合计 | 71,917.98 | 38,801.08 | 7,433.41 | 4,950.23 | 20,733.26 |
(2)结合存货库龄构成、估计售价确认方式及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等,说明你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
公司根据在产品预计售价和加工成产品尚需投入的成本测算可变现净值,其中,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确定产品预计售价,未签订销售合同的,以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确定产品预计售价。加工成产品尚需投入的成本是根据已实际发生的全部成本为基础进行估计。若在产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则对该部分在产品相应计提跌价准备;若在产品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则对该部分在产品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按成本计量。报告期末,公司按照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在产品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截至2020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71,917.98万元,公司存货库龄在一年以内的存货占比53.95%,库龄在1-2年的存货占比10.34%,库龄在2-3年的存货占比6.88%,库龄在3年以上的存货占比28.83%。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768.81万元,计提比例为24.71%。
经查询行业相关上市公司公开信息,与公司存货规模接近的江苏神通,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为5.64%,比公司存货规模小的中核科技,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为12.03%,比公司存货规模大的国机重装,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为17.08%。因以上公司存货结构与我公司存货结构存在一定差异,不具有完全的对比性。
2020年末同行业相关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情况分析:
公司简称 | 存货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台海核电 | 71,917.98 | 17,768.81 | 24.71% |
江苏神通 | 81,910.09 | 4,618.35 | 5.64% |
中核科技 | 48,501.24 | 5,834.71 | 12.03% |
国机重装 | 415,095.17 | 70,916.46 | 17.08% |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 号——存货》的规定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已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且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充分的, 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规定。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存货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存货跌价准备减值计提的准确性、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1、对于存货的真实性,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1)了解与存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存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检查存货明细表中是否有异常包括数量为负或金额为负的项目;
(3)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1)对存货余额与现有的订单、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额和下一年的销售预测比较,预测跌价的可能性。2)分析销售毛利率;
(4)抽取并检查公司报告期内销售合同等业务文件并分析主要合同条款、合同执行;检查预算、生产计划是否与产品的生产状态相符;
(5)实施存货监盘程序,在监盘过程中,注意观察存货的状态;
(6)获取存货的库龄表,并分析存货库龄划分是否正确;
(7)执行存货入库和出库的截止测试;
(8)获取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表,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过程,包括估计售价、尚需发生的成本、费用等数据的依据资料与合理性,分析可回收金额确认的可靠性,检查是否按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9)通过公开网站查询公司主要原材料镍、钢材的价格及变化趋势。
2、会计师核查意见:
基于我们所实施的上述核查程序和获取的相关证据,我们认为就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反映而言,公司在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八、 年报显示,你公司在多项担保事项中担任担保方,而你公司在重大担保部分披露“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请你公司复核截至回函日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并说明相关担保事项是否已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提供担保,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25亿元;公司及(或)烟台台海核电为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3亿元;公司及(或)烟台台海核电为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0.5亿元;烟台台海核电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3亿元。”
2、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截至回函日,公司对烟台台海核电实际担保金额为17.83亿元,对德阳台海实际担保金额为0.69亿元,对德阳万达实际担保金额为0.14亿元,对子公司担保总金额为
18.66亿元。
经公司自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未发生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超过审议批准额度的情况。公司的担保事项均已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会计师回复:
1、对于担保事项,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询问并评价公司担保事项的内部控制流程;
(2)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询问是否存在未披露的担保事项,并取得管理层声明书 ;
(3)取得公司的信用报告并进行核对;
(4)通过银行函证核实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对外担保;
(5)查看公司的会议记录并检查公司的印签使用记录;
(6)取的公司的借款合同、诉讼资料等并进行核对;
(7)向公司子公司破产管理人聘请的律师询问担保事项,取得债权人申报资料;
(8)检查公司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支出,判断是否与担保事项有关;
(9)取得公司的担保合同,检查公司的披露是否正确。
2、会计师意见:
基于我们所实施的上述核查程序和获取的相关证据,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
问题九、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56.4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
44.03%。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销售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你公司是否存在对个别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如是,说明是否导致相关风险;
回复:
一、公司销售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所处核电专用设备制造行业,因行业技术壁垒高,核电专用设备细分领域专业性强、技术性高,各设备制造企业产品竞争优势不同。经查询行业部分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行业相关公司销售集中度明细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0年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江苏神通 | 24.63% |
2 | 中核科技 | 26.60% |
3 | 国机重装 | 25.12% |
公司2020年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56.45%,与同行业相比,因各企业产品类别不同,生产设施和技术工艺也不相同,采取不同的合同结算方式,因此与行业内公司销售集中度存在差异。
二、公司是否存在对个别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如是,说明是否导致相关风险
公司2020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193,774,503.36 | 44.03% |
2 | 客户B | 20,754,716.98 | 4.72% |
3 | 客户C | 11,889,497.64 | 2.70% |
4 | 客户D | 12,994,928.24 | 2.95% |
5 | 客户E | 9,018,412.78 | 2.05% |
合计 | -- | 248,432,059.00 | 56.45% |
2020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中销售金额最大的为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温合金”),该客户为公司的关联方,2020年度公司对高温合金销售额为19,377.4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4.03%。
公司利用离心铸造技术的优势,对高温合金销售离心铸造耐热合金炉管、静态铸造件及精密铸造件等产品。高温合金在签订外部销售订单后根据生产计划向公司下达采购,公司近三年对其销售收入分别为22,758.03万元、26,152.10万元、19,377.45万元,业务具有延续性并相对稳定。而公司近两年订单总量因行业政策及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持续减少,营业收入较往年同期下降较大,因此造成高温合金销售金额占比较高。公司在核电行业的竞争优势依然明显,随着核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将恢复发展动力,
提高核电装备产品的销售收入,此项业务的销售集中度将会下降,公司目前不存在对个别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
(2)说明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销售的具体内容,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关联销售价格是否公允,并结合你公司多项产品毛利率为负的情况,核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回复:
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销售的具体内容,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关联销售价格是否公允
1、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主要关联销售的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主要销售产品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离心铸造耐热合金炉管、静态铸造件及精密铸造件等石化装备产品 | 19,377.45 | 44.03%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全套引进了法国玛努尔专利合金的专有技术工艺和诀窍,并配备了最先进的合金炉管自动化生产线及检验设备,专业致力于石油转化、裂解炉管的生产,离心铸管产能达每年6000吨。转化炉管、裂解炉管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钢铁以及浮法玻璃行业。目前该公司已成为我国北方生产基地,产品可基本满足国内石化、冶金、玻璃行业各种炉管产品需求。
公司利用离心铸造技术的优势,向高温合金销售离心铸造耐热合金炉管毛坯、静态铸造件及精密铸造件毛坯等石化装备产品,均为公司小型车间冶炼铸造生产,是高温合金所生产最终产品的前端工序,2020年度公司销售给高温合金收入为19,377.4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4.03%,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2、关联销售价格是否公允
公司与高温合金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产品,是高温合金在签订外部销售订单后,根据其需要向公司采购。因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是高温合金前端工序所需初级产品,无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产品价格公开数据。公司销售的产品定价参考产品成本以及客户最终销售合同,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具有公允性。
二、并结合你公司多项产品毛利率为负的情况,核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2020年度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明细如下:
项目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成本(元) | 毛利率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其他核电设备 | 77,560,200.26 | 125,563,000.49 | -61.89% | 10.64% |
石化装备产品 | 193,774,503.36 | 179,864,295.35 | 7.18% | 2.29% |
锻造产品 | 118,966,772.25 | 119,206,670.50 | -0.20% | 60.47% |
注:上表中的石化装备产品全部为销售给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的产品。
2020年公司核电装备产品和锻造产品毛利率为负,主要因为该产品销售订单不达预期,设备利用率低,产能未充分释放,产品所分摊的折旧费等费用较高导致。
2020年公司石化装备产品毛利率为7.18%,产品主要销售给关联方高温合金,因石化装备产品订单较为稳定,可进行连续批量化生产制造,有利于降低单位成本,且该车间生产设备为专用小型流水线设备,固定费用分摊较低导致。
综上所述,公司销售的产品定价参考产品成本以及客户最终销售合同,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销售内容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1、对于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访谈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了解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销售定价流程,并询问关联方和非关联方毛利率不同的原因。
(2)取得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及审核审批表。
(3)查看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文件。
(4)取得主要关联方高温合金的对外销售合同,并访谈其管理层。
(5)分析比较关联方和其他客户的毛利,到为关联方生产产品的现场进行查看。
2、会计师意见
基于我们所实施的上述核查程序和获取的相关证据,我们认为就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反映来说,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问题十、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35.59%,较2019年增长19.74个百分点,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中关联方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22.88%,较2019年增长17.78个百分点。请结合2020年你公司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2020年采购集中度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回复:
公司订单主要为核电装备及石化装备等,采用按单生产、柔性制造模式为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根据生产订单下达采购计划,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的商品主要为镍板、废钢和铬铁等生产原材料,在综合考虑原材料商品的特性、采购价格、送货时间及付款条件等,公司对生产所必需的原材料,采用市场比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2020年度公司向关联供应商采购主要为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烟台玛努尔高温合
金有限公司,较2019年度金额有所增加,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1、向关联方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采购镍板6,726.02万元,占全年采购总额的
17.52%,较2019年采购金额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
(1)我公司主要产品为不锈钢产品和高温合金材料等,金属镍在不锈钢产品中含量约占4~13%,在高温合金材料中约占8~48%,金属镍是公司的重要原材料。
(2)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是国内重要的金属镍生产厂家,主要产品在国内外期货交易市场均有注册。因镍板是大宗商品,价格公开透明。该公司为本地合格供应商,其产品运输成本低,能够保障及时供应,具有较高性价比。有利于提高原材料周转率,降低公司资金占用。
2、向关联方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采购废旧炉管2,056.00万元,占全年采购总额的5.36%,较2019年采购金额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
(1)受国际石油行业市场不景气的影响,国内部分客户往往采用打包处理的方式招标以降低自身采购成本(即采购新炉管件和处理废旧炉管件一同招投标),高温合金为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提高市场竞争力,利用自身渠道等资源优势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部分废旧炉管件,以降低制造成本。
(2)公司是高温合金所生产最终产品的前端工序,废旧炉管可作为公司的原材料使用,通过使用部分回收废旧炉管回炉冶炼再造新炉管,可以降低公司此类产品的制造生产成本。
3、公司向其他关联方采购884.57万元,主要为德阳台海向德阳九益采购部分原材料,双方参考市场行情定价, 价格公允合理。结算方式参照同行供应商、客户的结算方式结算。
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采购商品获批的关联交易总额度为21,500.00万元,本年度实际发生交易额为9,666.64万元,未超过批准的关联额度。
综上所述,2020年度采购集中度同比大幅增长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问题十一、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你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余额为8.40亿元,较2019年增加0.66亿元。请你公司说明2020年相关房屋建筑物产权证书的办理进展情况,相关产权证书办理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回复:
1、截至2020年末,未办妥房屋产权证书明细:
资产归属单位 | 资产名称 | 建筑面积(㎡) |
烟台台海核电 | 综合楼及服务用房 | 5140.8 |
铸钢车间扩建 | 8212.8 | |
铸钢车间 | 78929.8 | |
锻压车间 | 47477.63 | |
重型机加工车间 | 45888.24 | |
德阳台海 | 机加车间 | 51431.07 |
锻造及热处理车间 | 39414.28 | |
食堂 | 4953.7 | |
办公楼 | 4369.95 |
2、固定资产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原因及是否存在重大障碍的判断
烟台台海核电的铸钢车间、重型机加工车间目前已完成备案开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已完成竣工规划核实、消防验收、环保验收、城管验收、节能验收、工程档案预验收,因欠养老保障金,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目前公司正与住建局积极协商,争取早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锻压车间备案开工阶段已完成,竣工规划验收工作暂未完成,公司目前正与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协商处理方案,争取尽快取得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综合楼及服务用房、铸钢车间扩建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系生产急需,尚未完成相关报建审批程序,办证难度较大,公司已按会计准则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德阳台海的食堂未办妥产权证的原因系该房屋实际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存在差异,根据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德阳台海已向其说明建筑面积差异的原因;德阳台海的其他房产正在有序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目前德阳台海的不动产资料都已准备完毕,且已交不动产中心审核通过。待德阳台海筹措资金解除抵押和查封后即可办理不动产证。各子公司的分管业务部门正在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办理上述资产的产权证书,公司认为上述资产产权证书办理不存在重大障碍,但因涉及办理验收手续、报建审批事项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较多,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预见事项,可能会延长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的时间。
问题十二、年报显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雪欣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你公司自查王雪欣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请你公司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王雪欣先生任职的审议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12月6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第四届董事会换届,王雪欣先生被选举为非独立董事,选举时,王雪欣先生不存在上述规定不得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第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经公司自查及向王雪欣先生本人了解,公司认为:
(一)王雪欣先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王雪欣先生不存在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
(三)王雪欣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不存在担任破产清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四)王雪欣先生未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五)截至回函日,因未执行2项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执行标的金额,王雪欣先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2项案件所涉执行标的金额合计约人民币345,920,108.41元(不含利息),系为公司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还款责任,公司未能按时付款导致,所涉案件并非其个人直接债务,其个人也并非主债务人。公司认为《公司法》(2018年修订)第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目的是为了防止因个人债务较大而侵害公司财产。截至回函日,董事长王雪欣先生仍正常履职,上述债务也未影响其正常履职。
若发生因债务或其他原因导致王雪欣先生无法正常履职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况,公司将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罢免王雪欣先生董事职务。
律师事务所意见:
根据王雪欣的陈述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12309中国检察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期:2021年7月6日),王雪欣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至(四)项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2021年7月6日,因未执行2项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执行标的金额,王雪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2项案件所涉执行标的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45,920,108.41元(不含利息)。根据台海核电提供的诉讼案件材料,上述2项案件均系因王雪欣为台海核电下属子公司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而被要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本所律师理解,《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个人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是为了避免该等个人因所负债务过大而侵害公司财产。王雪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所涉案件并非其个人直接债务,其个人也并非主债务人,主要系为台海核电下属子公司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而产生的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根据台海核电的陈述,王雪欣目前所负债务暂未影响到其正常履职。
本所律师认为,从审慎角度考虑,如台海核电认为王雪欣所负债务直接影响到其正常履行董事职责,台海核电可以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罢免王雪欣的董事职务。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