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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贺海洋先生因出差委托职工监事高杰出席。经过半数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周亚丽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进先生以电话方式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1年6月11日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693元/股调整为1.393元/股,授予预留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721元/股调整为1.421元/股;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18元/份调整为3.88元/份;授予预留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24元/份调整为3.94元/份。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属于激励对象的董事已回避表决,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及授予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及授予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特别是股权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同意25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解除限售数量为

383.6万股;同意符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383.6万份。

监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及授予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及授予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合理,交易定价公允。会议审阅、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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