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48.17%变至47.17%,变动比例为1%。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上海晟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原“安徽元邦投
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志勇、许帮顺和安徽共邦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自
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7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减持公司股份2,228,800
股,减持比例已达总股本的1%。安徽共邦投资有限公司、孙志勇、许帮顺未进行减持。
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体基本情况
1、上海晟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上海晟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住所 |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响椿路58号(上海竖新经济开发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7月20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份 | 减持比率 |
集中竞价 | 2021/4/21 ~2021/7/19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8,800 | 1% | |
合计 | - | - | 2,228,800 | 1% |
询有限公司、安徽共邦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志勇、许帮顺在本期权益变动前合计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8.17%。
2、2021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截至2021年7月20日,上海晟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228,800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现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47,358,2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17%。
3、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7月20日,上海晟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共邦投资有限公司、孙志勇、许帮顺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海晟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 | 11,141,053 | 3.57% | 8,020,813 | 2.57% |
安徽共邦投资有限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 | 11,141,054 | 3.57% | 11,141,054 | 3.57% |
孙志勇 | 无限售流通股 | 65,045,177 | 20.82% | 65,045,177 | 20.82% |
许帮顺 | 无限售流通股 | 63,151,200 | 20.21% | 63,151,200 | 20.21% |
合计 | - | 150,478,484 | 48.17% | 147,358,244 | 47.17%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计划,上海晟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一致行动人在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7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2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2021年7月20日,该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4、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5、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其股份减持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