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3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220万股新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启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终止挂牌工作,并在此之后完成公司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0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