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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关于增加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0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额度的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未来可能向关联方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销售产品的交易金额为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本次增加后,公司预计在原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内(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能向关联方华发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销售产品交易金额为7000万元。在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交易对手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光宁、郭瑾、张宏勇、张巍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已预计金额(万元)本次增加金额(万元)增加后的金额(万元)年初至今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本类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发生调整的原因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3000400070003168.15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招投标定价、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为定价依据

注: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投标等方式获取项目,项目的获取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确定具体交易对手名称。

(三)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1年年初至2021年7月16日,公司与华发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41亿元,未超出年初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

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公司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

注册资本:111978.97156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6年05月1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出租,轻工业品、黑金属等商品的出口和轻工业品、仪器仪表等商品的进口(具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4号文经营),保税仓储业务(按海关批准项目),转口贸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6号文经营),建筑材料,五金,工艺美术品、服装,纺织品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华发集团总资产为4877.83亿元,负债总额为3535.10亿元,净资产为1342.73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91.90亿元,净利润55.50亿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华发集团总资产为5189.81亿元,负债总额为3824.49亿元,净资产为1365.33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67.36亿元,净利润14.73亿元。

(三)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华发集团全资子公司且本公司董事李光宁先生兼任华发集团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华发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四)履约能力

华发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和招投标定价为基础协商确定,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增加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招投标定价、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为定价依据,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对上述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所需,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招投标定价、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为定价依据,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发挥协同效应,实现规模效应和可持续性增长,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投资带来不利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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