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靳国文先生的《关于减持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靳国文先生计划自2021年3月2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1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93%。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年7月19日公司收到靳国文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16日,靳国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57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6%,本次减持计划已减持股份数量过半,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持股5%以上股东靳国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靳国文 | 竞价交易 | 2021年7月2日 | 10.279 | 150,000 | 0.044% |
竞价交易 | 2021年7月5日 | 10.421 | 160,000 | 0.047% | |
竞价交易 | 2021年7月6日 | 10.494 | 150,000 | 0.044% | |
竞价交易 | 2021年7月7日 | 10.541 | 150,000 | 0.044% | |
竞价交易 | 2021年7月9日 | 10.468 | 200,000 | 0.059% | |
竞价交易 | 2021年7月12日 | 10.722 | 170,000 | 0.050% | |
竞价交易 | 2021年7月13日 | 11.136 | 325,000 | 0.096% | |
竞价交易 | 2021年7月14日 | 11.234 | 140,000 | 0.041% | |
竞价交易 | 2021年7月15日 | 11.081 | 50,000 | 0.015% |
竞价交易 | 2021年7月16日 | 11.001 | 80,100 | 0.024% |
合计 | 1,575,100 | 0.466% |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以上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靳国文 | 合计持有股份 | 20,042,611 | 5.931% | 18,467,511 | 5.46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042,611 | 5.931% | 18,467,511 | 5.46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靳国文先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靳国文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
3、靳国文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465%,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靳国文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靳国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