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 变更原因:根据行业技术进步状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为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促进稳健经营,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2、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对照表
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变更前 折旧年限变更后
房屋及建筑物 40 30
专用设备 8 8
通用设备 14 5
专用仪表 10 5
通用仪表 5-10 3-5
运输设备 8 4
3、 变更日期:2011年1月1日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2011年预计增加成本费用约6500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5300万元。(上述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于2011年6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于会议召开前十日发出通知。八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三名独董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同意《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八票同意、占有效表决权的100%,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根据行业技术进步状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本次变更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促进稳健经营,符合相关规定。
四、 独董意见
经审议,独董一致认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提前将该议案提交本独董审议,本独董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的议案》。根据行业技术进步状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本次变更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促进稳健经营,符合相关规定。
五、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一致认为,同意《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的议案》。根据行业技术进步状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本次变更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促进稳健经营,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