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635,324,527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2.9263 |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姜辉先生和独立董事丁宏先生因公务原
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陆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杨青峰 | 1,635,290,030 | 99.9978 | 是 |
1.02 | 叶炳华 | 1,635,291,031 | 99.9979 | 是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
票数 | 比例(%) | ||
1.00 |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 |
1.01 | 杨青峰 | 13 | 0.0377 |
1.02 | 叶炳华 | 1,014 | 2.9383 |
律师:张秋子、祝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