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青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择明朗熙”)与青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青县经济开发区南区北环东路以北、中央大街以东投资建设互感器、继电器等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项目投资总额37,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8,000万元;建筑面积不低于130,000平方米。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书面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及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青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