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12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1,500.00万元。
独立董事度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1-41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2021年7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七日